计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上班途中受伤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1. 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条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特定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2. 受伤原因属特定类型:如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3. 排除特定免责情形:若因自己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导致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若发生工伤认定争议,建议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计时工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以便顺利进行工伤认定。
(一)如果计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上班途中受伤想认定为工伤,首先要确认受伤原因是否属于规定的特定类型,也就是是否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比如是正常骑行上班途中,被其他违规行驶的机动车碰撞受伤,且经交警认定自己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这种情况就可能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二)要特别注意排除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果是自己故意犯罪导致受伤,像明知违法还参与抢劫活动中受伤;或者是醉酒状态下,比如醉酒后骑自行车摔倒受伤;又或者是吸毒、自残、自杀等原因导致的受伤,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三)要是对是否属于工伤存在争议,一定要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劳动关系证明、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据(如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符合本条例相关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结论:
计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上班途中受伤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是否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条件及受伤原因是否为特定类型,若因自身故意犯罪等特定原因受伤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发生争议需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
法律解析: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计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前提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特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明确了认定工伤的基本条件,强调“非本人主要责任”。
2、若计时工是因为自己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原因导致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这是对工伤认定范围的合理排除。
3、当对是否属于工伤存在争议时,需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来确定,这是解决争议的法定途径。若计时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计时工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上班途中受伤有可能被视作工伤。比如正常骑车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在符合条件下可认定为工伤。
2.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职工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像被机动车碰撞等,或者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工伤。重点就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且原因得是特定类型事故。
3. 要是因自身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等导致受伤,那就不能认定工伤。比如醉酒后骑车摔倒受伤,不算工伤。
4. 若有争议,得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来最终确定。
法律分析:
1. 劳动关系是前提:计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可能认定上班途中受伤为工伤。若不存在劳动关系,一般难以认定。
2. 特定事故类型: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特定类型事故伤害,才可认定工伤。
3. 排除情形:若因自己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原因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4. 争议解决:发生争议时,要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不能自行判断。
提醒:
计时工若在上班途中受伤,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便后续工伤认定,若对认定结果存疑,可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损伤是否属于工伤范畴,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上下班期间,若因非个人主要过失的交通事故或发生于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铁路等公共运输工具上的事故导致身体受损,则可依据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工伤。然而,若是由于员工自身原因所引发的意外伤害等情形,并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此类情况下,员工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员工本人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其所受伤害与工作有关。
专业解答员工下班护送同事途中受伤可能算工伤,条件是路线合理、时间在工作日范围内,事故非员工主要责任。若行程为日常工作必要环节,因工作引发的交通事故,员工可申请工伤认定。
专业解答员工下班护送同事途中受伤可能算工伤,条件是路线合理、时间在工作日范围内,事故非员工主要责任。若行程为日常工作必要环节,因工作引发的交通事故,员工可申请工伤认定。
专业解答一般上下班途中是算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来看,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
专业解答员工上下班途中遭遇非主责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需参考以下标准并提供证据: 1.工作时间内单位内因公受伤; 2.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地内因工作准备或收尾受伤; 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地内,因执行职务受伤; 4.患职业病; 5.因公出差受伤或解决事故时失踪; 6.其他法律规定的工伤情形。
律师解析 算工伤。 在这里,并不考虑职工遭受机动车伤害时在做什么事情。 同时,“在上下班途中”的“途中”应理解为职工在上下班,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的合理路途中,可以参照路途的方向、距离的远近及时间因素等综合判断。 一般来讲,只要职工所走的路线和所花的时间不是太违背常理,不是明显的不合理,就可以认定为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
律师解析 上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算工伤需满足以下条件: 在上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内; 在上班的必经路线上; 所受伤害是由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 非受害人本人的自杀、自残或者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伤亡。
律师解析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伤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只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况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应当综合考虑出发地与目的地之间的相对位置和当时路况等客观情况。 职工在上下班时可能由于个人喜好、身体状况或者身体原因、外部压力下自身意识行为、道路堵塞、突发事件、封路限行、天气恶劣及其他客观原因等,选择绕行。 判断绕行是否合理,应该考虑一是职工所提出的绕行事由,是否客观存在; 二是职工提出的绕行事由是否符合一般逻辑、是否合理。 如果认定是上下班的合理路线,则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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