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婚后买房,买房时候的钱全是由女方拿的,还债的时候也是有女方还的,买房时候的钱全是由女方好的,还债的时候也是由女方还的。男方1分钱也没有拿,也没有还债。但房产证上有他的名儿,这个离婚时他有权分割吗?
一般来说,男方有权分割。但女方可提供出资证据,法院会考虑实际情况酌情判定份额。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判决。
2025-03-04 13:00:45 回复你好根据婚姻法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你这种情况女方是可以主张多分得一些的点头像可以电给你具体研究一下,
2025-02-17 13:21:16 回复专业解答如果父母出资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那么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确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专业解答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们明确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专业解答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律师解析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如何登记,均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无论一方父母还是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外孙子女名下的,均作为家庭共有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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