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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建筑工程发包合同有什么!

王*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施工合同纠纷咨询 2018.03.05 06:20:05 175人阅读

我朋友之前在外地上班,但是因为遇到很多事,对于家里的临时出事,后来需要政府部门建筑,政府部门建筑工程发包合同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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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9、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2018-03-05 06:2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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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专业分包合同
政府部门建筑工程发包合同就是这个。

2018-03-05 06:21:05 回复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务的。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是违法行为。《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对违法工程转包、分包等行为及相应处罚进行了明确,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将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辆占用人行道,在人行道上擅自行驶和停放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无经过准许的就是违规建筑,少批多建是违规建筑的其中一种。  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能够改正责令改正,不能改正的,需要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  《土地法》相关限定:  
第六十二条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的准则。  乡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乡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准;其中,牵涉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限定解决审批手续。  乡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准许。  
第七十七条乡村村民未经准许或者采取欺骗手段欺骗准许,违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的准则,多占的土地以违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无权准许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准许占用土地的,越过准许限违法准许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准许用地的,或者违背法律限定的流程准许占用、征用土地的,其准许文件无效,对违法准许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违法准许、使用的土地应当要回,有关当事人拒不返还的,以违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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