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通常来讲,案外人若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很可能让执行程序暂停。
-在执行期间,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提交书面异议,法院会在收到异议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
-若理由合理,就会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若理由不合理,就会裁定驳回。
2.要是案外人主张的执行标的权利能排除执行,也就是满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经审查属实后,执行程序必然要中止。
-不过,到底是否真的中止执行,得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法律规定来综合考量。
2025-02-27 21:42:18 回复
咨询我
通常来讲,案外人要是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很可能会让执行程序暂停。
按照法律规定,在执行期间,案外人要是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得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十五天内进行审查。要是理由合理,就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要是理由不合理,就裁定驳回。要是案外人所主张的执行标的权利能排除执行,也就是符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经过审查确实如此,那执行程序就得中止。
不过,到底会不会中止执行,得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来综合考量。
2025-02-27 20:46:22 回复
咨询我
通常来讲,当案外人提出不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时,有很大概率会让执行程序暂停下来。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在执行阶段,要是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提交了书面异议,那么人民法院需从收到该书面异议起的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倘若理由站得住脚,就会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要是理由不充分,就会裁定驳回。要是案外人所主张的执行标的权利能够阻止执行,也就是满足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经过审查确认属实后,执行程序就应该中止。
然而,到底是否真的会中止执行,这得结合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全面的考量和判断。
2025-02-27 19:45:01 回复
咨询我
核心回答:一般情况下案外人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可能致执行程序中止,执行中案外人书面异议,法院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则裁定中止执行,理由不成立则裁定驳回。若案外人主张的执行标的权利能排除执行且经审查属实,执行程序应中止,不过具体是否中止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措施建议:案外人应及时、准确地提出书面异议,明确主张执行标的权利及理由。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细致审查案外人的异议及相关证据。当事人也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审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
同时,相关法律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明确具体的审查标准和程序,以提高司法实践的效率和公正性。
2025-02-27 18:42: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