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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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通常会考虑均等分割,但也会考量各方贡献等因素。
2025-03-17 09:19:51 回复1、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2、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3、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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