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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我国法律不存在“分手费”法定概念,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因其不受法律保护。
(2)一方自愿给另一方金钱补偿,法律不禁止,体现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
(3)以威胁、胁迫手段迫使对方支付“分手费”,涉嫌敲诈勒索违法犯罪,这种违背他人意愿的强制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
(4)“分手费”数额无法律强制标准,由双方自愿协商。
(5)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共同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提醒:
处理分手相关事务时,给付“分手费”要出于自愿,避免使用违法手段索要;涉及财产和子女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2025-03-03 11:09: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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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分手时一方自愿给另一方金钱补偿,要确保是真实自愿,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千万不要用威胁、胁迫手段索要“分手费”,不然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三)若因“分手费”及相关问题有分歧,先友好协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问题,按法律规定合理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这为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提供了依据 。
2025-03-03 09:4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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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里不存在“分手费”这一法定范畴。同居关系和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有本质区别,双方能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对于“分手费”问题,处理方式如下:
1. 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金钱补偿,法律持允许态度,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
2. 以威胁、胁迫手段迫使对方支付“分手费”的行为不可取,这涉嫌敲诈勒索违法犯罪,将受到法律制裁。
在具体数额上,没有法律强制标准,全由双方自愿协商确定。当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
1. 同居期间共同购置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规则进行分割,保障双方对财产的合法权益。
2. 若有子女,就抚养权、抚养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公正解决 。
2025-03-03 08:47: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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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我国法律无“分手费”法定概念,同居关系自行解除,自愿给补偿不禁止,强迫索要或涉违法,“分手费”数额协商,财产子女问题依法处理。
法律解析:
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不同,不受法律保护,结束同居关系双方自行决定即可。当一方自愿给另一方金钱补偿时,法律持允许态度。但以威胁、胁迫手段索要“分手费”,符合敲诈勒索违法犯罪特征。“分手费”给多少,法律不做强制规定,由双方自愿协商。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像共同购置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分割。有子女的话,抚养权、抚养费协商不成可诉讼。要是你在这方面遇到难题,不清楚自身权益和义务,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他们能依据具体情况提供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
2025-03-03 06:5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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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里没有“分手费”这说法。同居和婚姻不同,不受法律保护,自行解除就行。
要是一方自愿给对方钱补偿,法律不管。可要是用威胁等手段逼对方给“分手费”,可能就涉嫌敲诈勒索犯罪。
“分手费”给多少没法定标准,全看双方自愿商量。涉及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按相关法律办。像共同财产按共有分割,子女问题协商不成能起诉。
2025-03-03 05:07: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