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经许可抄袭版式设计属于侵权行为,出版者版式设计权受法律保护十年,被侵权方可要求侵权方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著作权相关法律,出版者对其出版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有专有使用权,保护期为十年。若有人未经许可,在排版布局、字体选择等方面抄袭,导致读者混淆,就侵犯了版式设计权。被侵权方有权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违法所得确定;难以计算的,参照权利使用费赔偿;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如果遇到版式设计权被侵犯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式抄袭确属侵权行为。著作权法对版式设计权予以保护,旨在维护出版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其投入资源进行优质的版式创作 。
针对此,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出版者应增强版权保护意识,在版式设计完成后及时进行版权登记,留存创作过程中的相关材料,为可能出现的侵权纠纷提供有力证据。
2. 对于涉嫌侵权的行为,被侵权方要及时固定证据,通过与侵权方协商、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或直接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 加大对版式设计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营造尊重版权的社会氛围,从源头上减少版式抄袭侵权行为的发生。
版式抄袭多属侵权。著作权里,版式设计权受法律庇佑。出版者对图书、期刊版式有十年专有使用权。
未经许可,若他人在排版布局、字体等方面抄袭,造成读者混淆,就算侵权。
被侵权方可要求对方停手并赔偿。赔偿按实际损失或违法所得算;难以算清的,参考权利使用费。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数额一倍到五倍间赔偿 。
法律分析:
(1)版式设计权归出版者,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出版者有专有使用权,保护期十年。这是法律赋予出版者的合法权益,用以保障其在版式设计上的投入与创造。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相同或实质相似版式设计,如排版布局、字体等方面抄袭致读者混淆,构成侵权。这明确了侵权行为的界定标准,旨在维护出版行业的公平竞争与创作秩序。
(3)被侵权方有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获赔偿。赔偿数额按实际损失、违法所得,难以计算则参照权利使用费,情节严重可多倍赔偿。此规定为被侵权方提供了切实的法律救济途径。
提醒:
出版者应重视版式设计权保护,及时进行相关权利登记;他人使用版式设计务必先获授权,以免引发侵权纠纷。
(一)出版者要注意保存好自身版式设计的创作记录等证据,以便在权利受侵犯时能证明自己的权利归属。
(二)如果怀疑他人版式抄袭,要及时收集侵权证据,比如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侵权的具体表现,像排版布局、字体选择等相似情况。
(三)被侵权方在要求赔偿时,要尽量准确计算自身实际损失,或者调查清楚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以此来确定合理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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