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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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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财产怎么判

杨** 河北-廊坊 同居咨询 2025.03.06 08:33:02 457人阅读

非法同居的财产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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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非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能证明个人财产的归各自所有,不能证明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分割有多种方式。
法律解析:
非婚同居即通常所说的非法同居,在财产认定和分割上有明确法律规定。对于期间所得财产,首先区分能否证明为个人财产,能证明的就属于个人。当不能证明时,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有约定份额按约定分割,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考虑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确定份额。分割方式灵活多样,实物可分且不损价值就直接分割;难以实物分割或会减损价值的,变卖后分割价款;一方取得财产所有权的要对另一方作价补偿。如果大家在非婚同居财产问题上有困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06 15:15: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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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财产处理规则。非婚同居期间财产,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无法证明的按一般共有处理。

对于非婚同居财产分割,有以下要点:
1. 明确共有类型。一般共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有约定份额按约定分割,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综合考虑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份额。比如一方出资多购买房产,分割时会适当多分。
2. 合理选择分割方式。实物可分且不影响价值的,直接实物分割;难以实物分割或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变价分割,即变卖财产后分割价款;一方取得财产所有权的,需对另一方作价补偿。

非婚同居双方应了解这些财产规则,在财产处理上遵循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若遇复杂情况,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帮助。  

2025-03-06 14:1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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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同居在法律里叫“非婚同居”。非婚同居时得到的财产,能证明是个人的就归自己;证明不了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一般共有有按份和共同两种。非婚同居时,双方约定了份额就按约定分;没约定或约定不清,参考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确定各自份额。比如出资多买房,分割时会多分。

    财产分割办法有实物、变价、作价补偿等。实物能分且不损价值就直接分;难分或分了会贬值的,就卖了分价款;一方拿财产,要给另一方补偿 。

2025-03-06 12:5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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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非婚同居期间财产归属明确,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这基于财产来源的清晰界定,保障个人合法权益。
比如一方在同居前就拥有的专利收益,明显属于个人财产。

(2)不能证明归属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这是在无法明确财产归属情况下的公平分配方式。
若双方共同经营小店的收益,难以区分个人贡献时,就按此规则。

(3)一般共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有约定份额就按约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例如双方约定合伙开店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就是按份共有。

(4)无约定或约定不明,考虑贡献大小确定份额。这体现公平原则,鼓励对财产积累有更多付出。
比如一方主要负责家务,另一方负责赚钱养家,分割财产时会综合考虑。

(5)分割方式多样,根据财产性质选择。实物可分就直接分,像家电;难实物分就变价分,如房产;一方得财产要补偿另一方。

提醒:
非婚同居涉及财产问题复杂,建议在同居期间明确财产约定,保留财产来源证据,遇纠纷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分析处理 。  

2025-03-06 11:2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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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非婚同居者,建议在同居期间对各自财产做好清晰记录和区分,比如保留好购物发票、转账记录等能证明财产归属的凭证,以防日后财产分割产生纠纷。

(二)若打算长期共同生活,最好就财产份额进行书面约定,明确各自在共同财产中的比例,避免因约定不明引发争议。

(三)在面临财产分割时,根据财产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分割方式。如果是可分且不影响价值的物品,就选择实物分割;若是难以分割的大型财产,可考虑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2025-03-06 09:51:52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营业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以房产证注明的房屋类型作为判断房屋用途的标准。除房屋类型表明为“住宅”外的房屋通常为非居住用房,一般包括:1、工业、交通、仓储用房,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2、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3、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机关事业办公用房;4、军事用房;5、其他用房。对于中途存在房屋用途改变行为的房屋性质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于职工或者职工家属居住使用的除外;2、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营业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以房产证注明的房屋类型作为判断房屋用途的标准。除房屋类型表明为“住宅”外的房屋通常为非居住用房,一般包括:1、工业、交通、仓储用房,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2、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3、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机关事业办公用房;4、军事用房;5、其他用房。对于中途存在房屋用途改变行为的房屋性质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于职工或者职工家属居住使用的除外;2、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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