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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社保属于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
这一年时效会因主张自己的权利、请求救济、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不能申请仲裁的,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未交社保维权,除劳动仲裁,还能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让其责令单位补缴 。
2025-03-09 06:3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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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交社保属于劳动争议范畴,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时效存在中断、中止情形,也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维权。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未交社保明确在劳动争议范围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一年,从当事人知晓权利受侵害起算。比如,劳动者发现公司自入职起三个月都没给自己交社保,从发现这天起算一年时效。时效并非固定不变,若劳动者向公司主张交社保权利,或者向劳动监察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济,又或者公司同意补缴,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重新计算。要是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无法在规定时效申请仲裁,时效会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另外,不想走仲裁途径,还能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社保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补缴。如果在未交社保维权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2025-03-09 05:1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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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社保确实属于劳动争议范畴,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起算点是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
1. 时效中断方面,当当事人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时效中断,之后重新计算。这意味着劳动者积极维权能让时效重新起算,保障自身权益。比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缴要求,时效就会中断。
2. 时效中止方面,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的,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例如因自然灾害导致劳动者无法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3. 救济途径上,除劳动仲裁外,还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补缴。这样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维权选择。
劳动者要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在时效内通过合适途径维护自己社保权益,以保障自身长远利益。
2025-03-09 03:5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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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要留意自身权益,关注社保缴纳情况,一旦发现未交社保,尽快行动。若打算申请劳动仲裁,要在知道权利被侵害的一年时效内提出。
(二)在时效期间内,若向单位主张过缴纳社保权利,或向劳动监察等有关部门反映过,又或者单位表示愿意补缴,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这为维权争取更多时间。
(三)要是遇到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及时申请仲裁,时效会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不用过于担心错过时效。另外,也可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2025-03-09 03:34: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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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明确未交社保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者若要通过仲裁维护自身权益,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这是对劳动者维权时间的基本限定。
(2)仲裁时效存在中断情况,当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自己的权利,像口头或书面要求补缴社保;向劳动监察等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用人单位同意履行补缴义务时,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这为劳动者争取更多维权时间提供了可能。
(3)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下,仲裁时效会中止,待阻碍因素消除后继续计算。保障了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
(4)未交社保的维权途径不止劳动仲裁,还能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 。
提醒:
注意一年仲裁时效的规定,及时维护自身权益。选择维权途径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 。
2025-03-09 02:01: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