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很关键。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形成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所需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
(2)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个人名义债务,通常是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但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情况除外。
(3)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债务承担,但此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
提醒:
离婚涉及债务问题复杂,注意留存债务相关证据。不确定债务性质和承担方式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
离婚前债务承担得看性质。要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俩就得一起还。像夫妻一起签字、一方事后认可的,还有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都算共同债务。
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一般算个人债务,自己负责。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除外。
离婚时,双方能商量债务咋承担,不过这约定对债权人没用。要是谈不拢,就去法院,让法院判决 。
结论:
离婚前债务承担依性质而定,共同债务共担,个人债务一般自担,离婚时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法律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像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还有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都要夫妻共同承担。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通常是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离婚时,双方能就债务承担协商,不过这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要是协商有分歧,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定。如果大家在债务承担方面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对债务性质难以判断,或者不清楚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合法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离婚前债务承担关键在于准确划分债务性质。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其涵盖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形成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所需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这是合理的,旨在保障家庭生活运转及交易安全。
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平衡了债权人与非负债方利益。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夫妻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应尽量明确债务性质,共同债务最好共同签名确认。
2. 债权人出借款项时,若涉及夫妻,应确保有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留存相关证据。
3. 离婚时,双方先自行协商债务承担,协商不成及时诉诸法院,法院会依事实和法律公平判决 。
专业解答这个问题,就要看他们有没有继承到遗产,还有遗产值多少钱了。如果他们继承到了遗产,那就按照上面那条法规说的,他们也只能用继承到的遗产的实际价值去还债。但如果他们没继承到遗产或者选择不要遗产,那他们可能就不用还债了。所以另一半到底要不要还债,就看他们有没有继承到遗产,还有遗产值多少钱了。如果他们继承到了遗产,那就得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起相应的还债责任。
专业解答那就大家平均着来吧。最后还能向哪个欠款的人追讨多出来的那部分钱。但这具体追讨多少,是要根据每个连带责任人自己实际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的证据来看的。
专业解答那也没关系,你可以选择不还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除非你自己愿意多出点力。当然,如果你决定不要这份遗产的话,那就不用管你爸爸妈妈或者其他亲人的债了。所以说,你作为继承人,是有责任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还债的,不过这个责任也是有限度的。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之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明文规定,财产继承人应依据其所取得遗产的真实价值,以最高限度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类税费以及债务负担。若遗产的实际价值未能充分覆盖债务,则财产继承人有权选择是否承担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除非他们出于自愿,愿意额外承担这部分债务。若财产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们将无须承担被继承人所遗留下来的任何税费及债务。
专业解答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各继承人均需在其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及债务。若继承人们选择放弃对财产的继承权益,则他们无需对此前产生的任何债务负担起清偿责任。因此,倘若借款人的配偶选择承袭遗产,那么她必须在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限度之内,对借款人所遗留下来的债务进行偿还。反之,如她决定放弃继承权,便无需对这笔债务负有任何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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