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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务偿还中,确实不存在明确法律规定要先偿还负担重的债务。
1. 当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多笔债务且无约定时,债务偿还遵循一定顺序。首先,优先履行已到期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担保相等,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按债务到期先后履行;到期时间相同则按债务比重履行。这一系列规定综合考虑了债务到期情况、担保情况及负担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而非单一以债务负担重为标准。
2. 若债务人对不同债权人负有债务,在破产等特定情形下,按法定顺序清偿。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是职工工资等优先债权等。这种清偿顺序是基于社会公平、保障职工权益等多方面考量,并非单纯依据债务负担轻重。
2025-03-12 12:4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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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同一债权人多笔债务:在无约定且给付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先履行到期债务;均到期则先履行担保少或无担保债务;担保相同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重的;负担相同按到期先后;到期时间相同按比重履行。这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综合多因素保障债权实现。
(2)不同债权人债务:特定情形如破产时,按法定顺序清偿,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优先债权等,并非仅以债务负担重优先。旨在保障各方利益平衡,维护经济秩序稳定。
提醒:
债务偿还规则复杂,涉及不同情况。若遇债务偿还纠纷,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分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2025-03-12 12:1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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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有多笔债务且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若有到期债务,先履行到期的;都到期的,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最少的;担保情况相同,先履行债务人负担重的;负担相同,按债务到期先后顺序;到期时间一样,按债务比重履行。
(二)当债务人对不同债权人负有债务,在破产等特定情形下:按法定顺序清偿,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是职工工资等优先债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规定,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重履行 。
2025-03-12 12:0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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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债务偿还没有明确法律说要先还负担重的。
要是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有多笔债务,没约定时,给付不够清偿全部债务,先履行到期的;都到期,先还担保少或无担保的;担保相同,先还负担重的;负担一样,按到期先后;到期时间相同,按比重履行。
2. 对不同债权人负有债务,在破产等情况,按法定顺序清偿,不是只看债务负担重,像先还破产费用等 。
2025-03-12 10:04: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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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债务偿还方面,没有明确法律规定要先偿还负担重的债务。
法律解析:
当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多笔债务且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若没有约定,会按一定顺序履行。首先优先履行已到期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担保相等,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按债务到期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则按债务比重履行。而债务人对不同债权人负有债务,在破产等特定情形下,按法定顺序清偿,如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是职工工资等优先债权等,并非单纯看债务负担轻重。所以债务偿还不是必然先偿还负担重的债务。如果大家在债务偿还方面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12 08:48: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