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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调解书中被告违约,调解书明确写着不按时全额付清,我方有权要求被告方支付违约金5万但法院执行庭判不支持违约金支付怎么办?,想了解调解书明确违约金法院为何不支持支付
你好,你咨询的事情稍后给你接入,不合理可以起诉
【1】依法可以得到支持【2】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之规定,因此你们依法可以请求人民给予适当减少。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不予支持。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不可以的。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没有损失,就不会存在赔偿问题,而所谓信赖利益损失,指相对人因信赖合同会有效成立却由于合同最终不成立或无效而受到的利益损失,这种信赖利益必须是基于合理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即在缔约阶段因为一方的行为已使另一方足以相信合同能成立或生效。若从客观的事实中不能对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产生信赖,即使已经支付了大量费用,这是因为缔约人自身判断失误造成的,不能视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缔约过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专业解答在合同纠纷中,若无共识,可依法诉讼追责;被执行人严重违约可申请强制执行。违约责任并非仅限于合同明示,合约约定或法律默认均有适用。无论合同是否列明,违约行为均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包括作为或不作为的责任。
专业解答不是,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表现为返还不当得利、赔偿损失等形式的民事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一种包括返还不当得利和赔偿损失在内的民事责任,损失也仅仅是指直接损失并不包括可得性利益损失。即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包括支付违约金在内的违约责任。
专业解答劳动者在违反服务期限协议,需按协议规定支付违约金时,或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需按协议履行赔偿义务时,通常无需承担劳动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这两类情况下的解约,法律责任主要在于劳动者对协议的履行而非合同的解除。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指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才承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责任,一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二是劳动者违反职业竞业限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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