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苏州法律咨询 > 苏州离婚法律咨询 > 我在婚姻期间是否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我在婚姻期间是否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

pub****263 江苏-苏州 离婚咨询 2025.03.15 13:57:05 472人阅读

我在婚姻期间是否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

其他人都在看:
苏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苏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855009966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1199条

你好能说说案件具体情况

2025-03-15 16:52:17 回复
咨询我
1330613752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8526条

你好,方便具体述说吗

2025-03-15 14:31:13 回复
咨询我
1775692937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3852条

您好具体情况可以聊聊啊

2025-03-15 14:07:48 回复
咨询我
1860101886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9927条

请注意接听电话,,,

2025-03-15 14:00:47 回复

您好,关于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要求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二、婚姻无效法律后果有哪些《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三条,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十四条,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