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无需批准,单位拖着不让走,员工可按法规维护权益。
2. 应对措施如下:一是书面通知,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交离职通知,表明离职意愿与预计离职日期,留存送达证据,如邮件记录或接收人签字确认。
二是投诉,若到期单位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
三是仲裁,因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致员工受损,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损失,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
(1)试用期员工离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无需批准,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利。书面提交离职通知并保留送达证据,能为员工后续维护权益提供有力支撑,如邮件记录、接收人签字确认等都是有效的证据形式。
(2)当单位到期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是合理的途径。劳动监察部门有职责和权力责令单位改正,保障员工顺利离职。
(3)若单位的拒绝行为给员工造成损失,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并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员工要确保离职通知的送达和证据留存。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书面提离职留证据:试用期员工离职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单位,用邮件发的留好邮件记录,现场交的让接收人签字确认。
(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到期单位不办离职手续,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能责令单位依法办理。
(三)申请劳动仲裁:因单位拒绝办手续致员工受损,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损失,同时让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管二年备查。
试用期员工离职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行,不用单位批准。若单位阻拦,可这么做:
一是书面通知。向单位发离职通知,写清离职意愿和日期,保留送达证据,邮件留记录,现场交让接收人签字。
二是投诉。到期单位不办离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
三是仲裁。单位拒办离职致员工受损,员工可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并办理相关手续。
结论:
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无需批准,若单位拖着不让走,员工可书面通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遭受损失还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试用期员工离职只需履行提前三日通知的程序,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当单位拖着不让走时,员工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并保留送达证据,这是为后续可能的纠纷留存依据。若单位到期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改正,这是借助行政力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若员工因此遭受损失,申请劳动仲裁能要求单位赔偿损失并办理相关手续。若你在试用期离职遇到类似困扰,或者对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可随时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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