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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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财产性质:先确定财产是双方共同购置或创造的共有财产,还是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另一方无出资证据的财产,亦或是个人生活用品等专属财产。
(二)收集证据:若主张分割财产,要收集出资凭证、购房合同等能证明财产为双方共有的证据。
(三)协商分割:确定好财产性质和收集完证据后,双方先尝试协商分割共有财产。
(四)起诉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1. 婚前同居财产分割依情况而定。双方共同购置或创造的财产,属共有财产,解除关系时能分割。能证明出资额按比例分,不能则等额享有。
2. 财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无出资证据,归登记方。个人生活用品等专属财产,归各自所有。
3. 主张分割财产需提供证据,如出资凭证等。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裁判。
结论:
婚前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需视情况而定,共同购置或创造的共有财产可分割,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无出资证据的归登记方,个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主张分割需提供证据,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婚前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遵循上述规则。若双方共同购置财产或创造收益,这些财产属于共有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能明确出资额的按比例分割,无法确定的等额享有。若财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又无证据证明出资,财产归登记方。个人生活用品专属于一方,自然归各自所有。在实践中,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拿出出资凭证、购房合同等证据。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判。如果您在婚前同居财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包括我进行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婚前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财产或创造收益,这些财产属共有财产,解除关系时可分割,按一般共有处理,能证明出资额按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则等额享有。若财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另一方无出资证据,归登记方,个人生活用品等专属于一方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同居双方应增强法律意识,保留好出资凭证等证据,以便在分割财产时证明财产归属和自己的出资情况。
2. 若对财产分割有疑问,可提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
3. 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若协商不成,及时诉至法院,由法院公正裁判。
法律分析:
(1)婚前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情况多样。若双方共同购置财产或创造收益,这些财产属于共有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可进行分割。在分割时,能证明出资额的,按出资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2)若财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无证据证明出资,该财产通常归登记方所有。个人生活用品等专属于一方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3)实践中,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如出资凭证、购房合同等证据证明财产为双方共有。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判。
提醒:
婚前同居财产分割易产生纠纷,同居期间注意保留出资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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