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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交付房屋违约金如何计算

皮* 重庆-城口县 房产纠纷咨询 2025.03.17 13:03:51 331人阅读

迟延交付房屋违约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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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算方法执行,例如合同约定按已付房款每日万分之几的比例来计算违约金,就依照此约定进行计算。

(二)合同未约定的情况: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

(三)违约金调整情况: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025-03-17 19:15: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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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交付房屋违约金计算分以下情况:
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方法算,如按已付房款一定比例,像每日万分之几计算。
合同没约定的,按逾期交房期间主管部门公布或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若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过分高于损失,可请求适当减少。

2025-03-17 18:14: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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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迟延交付房屋违约金计算,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约定违约金不合理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迟延交付房屋违约金计算方式的,就按约定执行,比如按已付房款每日万分之几来算。若合同未作约定,则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这是为了保障购房者在房屋迟延交付期间的合理权益。在实际操作中,若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以体现公平原则。如果您在房屋买卖中遇到迟延交付违约金方面的问题,情况复杂难以把握,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17 17:4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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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迟延交付房屋违约金计算方式有约定和未约定两种情况。有约定时按合同约定执行,例如按已付房款的一定比例,像每日万分之几计算。未约定时,按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 实践中,违约金数额可根据实际损失调整。若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适当减少。
3. 建议购房者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降低风险。遇到违约金数额不合理情况,及时收集损失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2025-03-17 16:0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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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购房合同明确约定迟延交付房屋违约金计算方式的,按合同执行。例如合同约定按已付房款每日万分之几计算,就以此为标准计算违约金。

(2)合同未约定时,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

(3)在实践中,当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

提醒:
签订购房合同应明确约定迟延交付房屋违约金计算方式。若遇到违约金不合理情况,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权益。

2025-03-17 14:37:26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丶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关于违约金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在没有约定时,则适用本条之规定。但在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则需要同时考虑《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实践中,常见的约定为已付房款的2-3/万,一般不会涉及增加和减少的问题。二丶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期限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实际交付日期为止算点。这里的实际交付日期有两种情形,其一是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其二是在不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具备交房条件并且实际发生交付的日期为准。第二种仍然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开发商已送达交房通知书中确定的交房日期为止算点。但这种情况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其一是该商品房已具备交付条件,其二是开发商的通知送达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通知送达形式的约定或法律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以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因此,如果合同中对交房的履行标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就应以房屋所有权证取得的时间为交房时间。因此虽然已经将房屋建造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但没有在约定期限之内办好房产权证,构成交房逾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

一、购房人不付延迟付房款的违约金,出卖人可以不交付房屋吗购房人跟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购房人就要在约定的时间内把房款给付了。要是购房人迟延交付房款的话,那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交违约金,要是迟延之后还有其他状况的话,出卖人甚至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不交付房屋了。实际中,在签好购房合同后,要是有下面的事情发生时,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了:1、买卖双方协议解除2、卖家违反合同约定(1)你跟卖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卖家那边没有告诉你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家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卖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房屋买卖的卖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卖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你购买的那个房子,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7)还是房子本身的原因,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3、买卖一方迟延履行(1)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购房者迟延支付购房款,在经对方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还是没有去履行的;(2)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没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3)其他解除情形: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房者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而不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但是,不管是怎样,购房者没交延迟房款的违约金,但到底是给了房款的。因此,要是说房子的出卖人要不要交付房屋的,还得看回他们双方的合同约定:1、要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相关的约定,在购房人不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自然可以不交付房屋。2、如果合同中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就不能以此为由而拒绝交房,购房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购房费用,出卖人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二、买房人逾期支付的责任(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由此看来,我国法律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的原则是“没约定,就法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则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没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则出卖人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要求买受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二)合同明确约定了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合同主体约定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按约定数额给付违约金;如果合同主体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应按约定方法计算违约金;如果合同主体只约定了违约金,但没有约定具体数额,也没有约定计算方法,则视同无约定,并按照未约定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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