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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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若想判断继子女与继父母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确认是否共同生活,看继子女与继父母有无长期一起生活,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在生活上照料、教育,像是否共同居住多年,继父母有无负担日常开支。
(二)查看有无抚养事实,了解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是否有持续的抚养行为。
(三)考量抚养时间,判断抚养行为是否持续了一定时间,通常需数年,以确保抚养关系稳定、持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没明确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标准,司法实践判断如下:
共同生活:继子女和继父母长期一起生活,继父母照料、教育继子女,像共同居住多年且负担日常开支。
抚养事实:继父母承担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有持续抚养行为。
抚养时间:抚养行为需持续数年,保证抚养关系稳定、持久。
符合这些条件,就认定有抚养关系,继子女和继父母互享权利、互担义务。
结论:民法典未明确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符合共同生活、抚养事实、抚养时间要求可认定形成抚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相互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
法律解析:在司法实践里,判断继子女与继父母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有几个关键要点。首先是共同生活,若继子女和继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像共同居住多年且继父母照料继子女生活、负担日常开支,这是重要体现。其次是抚养事实,继父母承担继子女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等持续的抚养行为。最后是抚养时间,通常要求抚养行为持续数年,以保证抚养关系稳定和持续。一旦符合这些条件,就意味着双方形成抚养关系,相互间具有法定权利和义务。如果您在继子女抚养关系方面有疑问,或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司法实践中认定继子女抚养关系虽民法典未明确具体标准,但通常从三方面判断。共同生活方面,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继父母对其生活照料、教育,如多年共同居住且负担日常开支。抚养事实方面,继父母承担继子女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形成持续抚养行为。抚养时间方面,要求抚养行为持续数年,以保证抚养关系稳定持久。若符合这些条件,可认定形成抚养关系,双方相互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
为准确认定继子女抚养关系,建议:
1. 收集共同生活证据,如居住证明、邻居证言等。
2. 保留费用支出凭证,如学费、生活费票据。
3. 记录抚养行为持续时间,以证明稳定性和持续性。
法律分析:
(1)共同生活是认定继子女抚养关系的重要考量因素。长期共同生活中,继父母对继子女生活照料、教育,像共同居住多年且负担日常开支,这体现了生活层面的紧密联系与抚养投入。
(2)抚养事实方面,继父母承担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等持续的抚养行为,表明其在经济上对继子女成长的支持,是形成抚养关系的有力证明。
(3)抚养时间要求抚养行为持续数年,这保证了抚养关系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得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得以稳固建立。当满足这些条件时,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便相互享有法定权利并承担法定义务。
提醒:
认定继子女抚养关系需综合多方面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1、无抚养关系的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在继承开始后,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4、如果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应当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专业解答抚养关系的认定条件有: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第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专业解答不需要。只有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才适用于亲生子女之间的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对有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专业解答(一)、以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为标准;(二)、除(一)外,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三)、认为只要继父母与继子女—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他们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
专业解答对于不存在抚养与被抚养关系的,从法律上讲,根据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子女没有赡养继母的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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