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关系差异
清楚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受不同法律调整,劳动关系归劳动法律管,雇佣关系多适用民事法律。
(二)收集劳动关系证据
若觉得是劳动关系,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三)请求重新审查
向劳动仲裁委说明情况,请求重新审查。
(四)提起诉讼
若劳动仲裁委仍不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凭借通知书和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解决纠纷,且要准备好充分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劳动仲裁因雇佣合同不受理,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步,明确雇佣和劳动关系不同,前者适用民事法律,后者受劳动法律调整。若认为是劳动关系,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证据。
第二步,向劳动仲裁委说明情况,请求重新审查。若仍不受理,会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在规定期限内凭通知书和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解决纠纷,注意准备好证据。
结论:
劳动仲裁以雇佣合同为由不受理,可收集劳动关系证据要求重新审查,仍不受理则凭通知书和证据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确认劳动关系并解决纠纷。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受理的是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性质不同,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调整,雇佣关系一般适用民事法律。当劳动仲裁以雇佣合同为由不受理时,若认为是劳动关系,就需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仲裁委说明情况请求重新审查。若仲裁委仍不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在整个过程中,证据起着关键作用,直接影响到诉求能否得到支持。如果您在处理这类劳动纠纷时遇到困难,或者对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劳动仲裁以雇佣合同为由不受理时,可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明确雇佣与劳动关系区别,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调整,雇佣关系适用民事法律。若认为是劳动关系,应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 向劳动仲裁委说明情况,请求重新审查。若仲裁委依旧不受理,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凭借通知书和之前收集的相关证据,要求法院确认劳动关系并解决纠纷。诉讼中证据是关键,需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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