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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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人确实不知情且无过错,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需配合调查,提供证据证明不知情。同时应尽快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注销相关证照等。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2025-03-30 02:20:18 回复如果当事人(法人)在代办营业执照后,对公司被用于代开巨额发票不知情,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刑事责任
? 一般情况:如果能证明法人确实不知情,且没有参与、策划、纵容虚开发票的行为,通常可避免直接承担虚开发票罪的刑事责任。因为虚开发票罪属于主观故意犯罪,无主观故意则不构成此罪。
? 特殊情况:若存在重大过失,未尽到应有的审查和管理职责,如对公司财务状况长期不过问、对异常经营行为未察觉等,仍可能因渎职等相关罪名被追究刑责。不过实践中认定渎职的标准较为严格。
行政责任
税务、工商部门对虚开发票行为通常会对公司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法人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可能会连带承担部分行政责任,如被处以罚款,甚至公司营业执照可能被吊销。
民事责任
若公司因虚开发票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或其他经济损失,法人作为公司代表有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虽然法人不知情可减轻部分责任,但作为公司最高责任人,应加强内控监管,否则仍可能被追究一定责任。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积极收集证据,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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