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辞职不批,劳动者按法定程序操作可获劳动部门保护。试用期提前三日、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后可离职,单位不批可收集证据投诉或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试用期提前三日、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此为法定解除权,不以单位批准为生效要件。当单位以不批为由阻止离职,劳动者收集辞职信、聊天记录、工作交接记录等证据,能证明自己按规定提出辞职。之后可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拨打12333热线或现场投诉并提交证据;也能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双方主体信息、证据等材料,向相应仲裁委提出申请来维护权益。若你在辞职过程中遇到难题,可随时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1. 确认自己的辞职行为合法。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到时间就能走,不用单位批准。
2. 要是单位不批阻止离职,就收集证据,像辞职信、聊天记录、工作交接记录等,证明自己按规定提出了辞职。
3.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打12333热线,或者直接去劳动监察机构说明情况,提交证据。
4. 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申请书、主体信息、证据等材料,向相关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维权。
辞职不批时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试用期提前三日、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到期即可离职,无需单位批准。若单位以不批为由阻止离职,劳动者可采取措施维权。
1. 收集证据。准备辞职信、聊天记录、工作交接记录等,证明已按规定提出辞职。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拨打12333热线或前往劳动监察机构现场投诉,说明单位不批准辞职情况并提交证据。
3. 申请劳动仲裁。准备仲裁申请书、双方主体信息、证据等材料,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劳动者应明确自身权益,按法律规定程序操作,遇到问题积极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法律对员工辞职有明确规定,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这是法定的离职程序,到时间员工就有权利离职,单位不能以不批准为由阻拦。
(2)当单位不批准辞职时,员工收集辞职信、聊天记录、工作交接记录等证据,是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证明自己已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3)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是一种快捷的维权方式,可通过拨打12333热线或现场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单位遵守法律规定。
(4)申请劳动仲裁则是更为正式的法律途径,员工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双方主体信息、证据等材料,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醒:
不同案情的证据收集重点可能不同,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确认辞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试用期提前三日、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到期就能离职,不用单位批准。
(二)若单位以不批为由阻止离职,收集辞职信、聊天记录、工作交接记录等证据,证明按规定提出辞职。
(三)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拨打12333热线或前往劳动监察机构现场投诉,说明情况并提交证据。
(四)申请劳动仲裁,准备仲裁申请书、双方主体信息、证据等材料,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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