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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蔡* 河南-郑州 劳动合同咨询 2018.03.09 14:53:17 112人阅读

各位律师好,我一朋友想要咨询律师对于国企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怎样的,因为朋友需要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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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组从事 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
  甲方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按以下第 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㈠按时计酬,日薪 元或月薪 元;
  
㈡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 元;
  
㈢其它:
  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 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㈠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㈡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㈣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㈠在试用期内的;
  
㈡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㈢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㈣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㈠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㈡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一、其它约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 来 年月日
  附件:
  本附件是 (甲方)与(乙方代表)在 年 月 日所签《建筑业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等人作为乙方( 班组,共 人)的委托代表,代表乙方在《建筑业劳动合同》上签名,与甲方共同遵守该合同。乙方签名(本人亲笔签名)如下,表示承认: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合同变更情况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劳动者甲方负责人

2018-03-09 15:0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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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建议先签下有期限的劳动合同,然后再要求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于公司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又不愿意失去工作,故建议劳动者先签下有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就掌握了单位同意续签合同的证据,然后再提出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变更,劳动者可以在签下合同后的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仲裁委会支持劳动者的主张的。退一步讲,即使劳动者不诉请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依据上述规定,劳动者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若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或会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处理。

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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