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淮南法律咨询 > 淮南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父母婚后赠与儿子儿媳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父母婚后赠与儿子儿媳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袁** 安徽-淮南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3.20 03:11:51 333人阅读

父母婚后赠与儿子儿媳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其他人都在看:
淮南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淮南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父母赠与儿子房产,未明确仅赠与儿子一方时,属夫妻共同财产;明确只赠与儿子时,属儿子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判断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归属,关键看有无明确赠与一方的意思表示。若没有明确表示仅赠与儿子,法律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通过书面赠与合同等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此房产便为儿子个人财产。在实际生活中,书面赠与协议、公证书等是证明赠与意图的关键证据,保留好这些证据能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房产纠纷。如果大家在房产赠与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03-20 11:03:32 回复
咨询我

1. 父母赠与房产,若未明确只给儿子,依法律规定,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2. 若父母通过书面合同等明确房产只给儿子,与儿媳无关,该房产就是儿子个人财产。
3. 实际中,书面赠与协议、公证书是证明赠与意图的关键证据,建议留存,防日后纠纷。

2025-03-20 10:33:18 回复
咨询我

父母赠与儿子房产的归属需区分情况。若父母赠与房产时未明确仅赠与儿子一方,按法律规定此房产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通过书面赠与合同等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儿子,与儿媳无关,该房产则为儿子个人财产。

为避免日后纠纷,给出以下建议:
1. 若父母想让房产成为儿子个人财产,应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明确赠与对象仅为儿子。
2. 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增强其证明力。
3. 妥善保留书面赠与协议、公证书等证明赠与意图的证据。

2025-03-20 08:48:5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父母赠与房产时未明确表示仅赠与儿子一方,按照法律规定,此情况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中,这种没有明确指向的赠与,会让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权益。
(2)若父母通过赠与合同等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儿子,与儿媳无关,那么该房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书面形式能清晰体现父母的赠与意图,保障儿子的个人财产权益。
(3)在实践里,书面赠与协议、公证书等是证明赠与意图的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在认定房产归属时具有重要作用。

提醒:
在父母赠与房产时,应及时订立书面赠与协议并留存相关证据,避免日后房产归属纠纷,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20 07:08:10 回复
咨询我

(一)若父母想让赠与儿子的房产成为儿子个人财产,要通过书面赠与合同等形式明确表示该房产只赠与儿子,与儿媳无关,并保留好书面赠与协议、公证书等证明赠与意图的证据。
(二)若父母未明确房产仅赠与儿子一方,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日后若不想因财产分割产生纠纷,也可考虑补签书面协议明确赠与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25-03-20 05:11:49 回复

1、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答如下,婚后父母赠与房子给儿子。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儿子,则属于一方的财产,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指明或者共同财产界定不明,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属于个人财产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婚后父母给子女购买不动产即使主观愿望就是给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一般都不明确说明给自己子女,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否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不明,在实际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证据说明是只赠与给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次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对父母赠与子女房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就认为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就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这样的规定笔者也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如果父母是给夫妻共同的赠与不动产所有权可以同时写夫妻二人的名字,这样也这样规定的出台有利于纠纷的公平解决。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父母的房子加上儿媳的名字是否影响产权

    专业解答父母房产添加子女配偶姓名对产权是否产生影响若子女与配偶的房产,乃是由父母购置并以其姓名进行登记,此举将被视为父母赠予这对夫妇的财产,因此该住房应归属为夫妻俩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选择结束婚姻关系时,他们需依据双方共识来划分财产。

    2024.10.18 2038阅读
  • 父母出资买房写的儿子儿媳离婚如何分割产权

    专业解答首先,父母有能力出资购置一处房产,且这笔款项完全由他们承担,而子或女的另一半并未为此付出任何款项。然而,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却明确列入了子女的名字;其次,在父母出资的基础之上,剩余的购房资金则全部由子女自行承担。

    2024.10.18 2019阅读
  • 父母的房产拆迁后房本名字登儿子媳,女儿有享有权吗

    专业解答对于宅基地拆迁补偿方面,女儿并未拥有合法的继承权。究其原因在于,宅基地并非个人私有财产,而是由当地村集体的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并不存在单独属于某位成员的私人财产份额。正因如此,宅基地无法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每一位村集体成员所能享有的只是自家房屋下的那块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村集体成员并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若想让女儿合法地享有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首先必须确保她的户籍已经正式加入了所在的村集体组织。

    2024.10.17 1910阅读
  • 父母的房子拆迁了和儿媳妇有关系吗?

    专业解答此结论并非绝对之处,需视具体情由而定。一般而言,在中国境内,由于房屋拆卸所产生的赔偿款项中,儿媳并无权分享。在关于拆迁安置房权益的分配问题上,其所有权往往依据于原本房产的归属人,除非法庭进行强制执行或财产所有人愿意转让其权益。同时,若是原始房产由父母所有,则需要查看是否仅将其赠送给子女,若仅仅是赠给了儿子,那么这种行为也就意味着房产不再属于夫妻共有的范畴,因此,儿媳在此种情况下也无法享有任何权益。

    2024.10.16 1944阅读
  • 婚后父母赠予儿子的房产,是否归属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婚后父母全款购房登记子女名下,一般视为个人或共同财产,取决于登记人及出资情况。父母支付首付款登记自身名下,子女夫妇需共同承担;如登记双方,视为共同拥有。若父母共同出资,房屋按出资比例共有,除非另有约定。

    2024.08.27 1958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