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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未签订拆迁协议时,若对补偿等条款不满意,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审查补偿决定,原因在于拆迁补偿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这种方式能借助行政或司法力量重新审视补偿的合理性。
(2)若已签订拆迁协议,当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或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时,受损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协议。不过在此过程中,受损害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存在可撤销协议的法定情形。
提醒:
拆迁纠纷处理较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面临拆迁协议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
2025-03-20 12:2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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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签订协议情况:当对补偿等条款不满且未签订协议时,可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这两种途径要求对补偿决定进行审查,因为拆迁补偿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二)已签订协议情况:若已签订拆迁协议,但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或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受损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协议,同时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存在可撤销协议的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5-03-20 11: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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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拆迁协议不满意可起诉。若签协议前就对补偿等条款不满,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让相关部门审查补偿决定,毕竟这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 若已签协议,但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或是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意愿签协议,受损方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撤销协议,同时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存在可撤销情形。
2025-03-20 10:3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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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对拆迁协议不满意可起诉。未签协议时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审查补偿决定;已签协议且存在重大误解等法定情形时,受损害方可提起民事诉讼撤销协议。
法律解析:
拆迁补偿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若在签订协议前对补偿等条款不满且未签协议,能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要求对补偿决定进行审查。要是已经签订了拆迁协议,但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协议,受损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协议,不过在诉讼中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存在可撤销协议的法定情形。如果您在拆迁协议方面遇到了问题,不确定自身权益或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5-03-20 09:0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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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拆迁协议不满意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未签协议,因拆迁补偿决定属具体行政行为,可采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审查补偿决定。若已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或一方受欺诈、胁迫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受损害方可提起民事诉讼撤销协议,并承担举证责任。
1. 未签协议时,可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已签协议且要撤销时,受损害方需积极收集能证明存在可撤销法定情形的证据,如欺诈的聊天记录、胁迫的相关录音等,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5-03-20 07:18: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