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第三人可在两种情形下撤销合同。一是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其合法权益,当当事人为私利勾结使第三人利益受损,第三人可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保障自身权益。
(2)二是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受欺诈、受胁迫或显失公平且影响其利益。像第三人受当事人欺诈致利益可能受损,就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3)第三人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重大误解情况是九十日内;受胁迫则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并且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提醒:
第三人行使撤销权务必留意时间限制,不同情形时间要求不同。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遇到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第三人要及时收集能证明当事人恶意串通以及自身权益受损的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
(二)当第三人因重大误解、受欺诈、受胁迫或显失公平订立影响自身利益的合同,要尽快确定撤销事由,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需在九十日内行使;受欺诈、一般情况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且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1. 第三人可撤销合同的情况:
一是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权益,第三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来维权。
2. 二是第三人因重大误解、受欺诈、受胁迫或显失公平订立影响自身利益的合同,可依法撤销。
3. 撤销权行使时间:
一般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九十日内;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一年内。且自行为发生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结论:
第三人在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其合法权益,或自身对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受欺诈、受胁迫、显失公平订立影响自身利益的合同这两种情况下,可撤销合同,且需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权益,第三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当第三人订立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受欺诈、受胁迫或显失公平且影响自身利益时,也能依法撤销。对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正常行使;若是重大误解情况,需在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并且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若大家在遇到类似合同问题,不确定自身权益和处理方式,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 第三人在两种情形下可撤销合同。一是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其合法权益,当事人恶意勾结让第三人利益受损,第三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维护自身权益。二是第三人对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受欺诈、受胁迫或显失公平订立合同且影响其利益,像因当事人欺诈使自身利益可能受损,第三人可依法撤销合同。
2. 第三人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在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并且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3. 建议第三人在权益受影响时及时关注合同情况,一旦发现符合撤销情形,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合法途径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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