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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若需鉴定,在作出受理决定5日内将材料交医学会。这确保鉴定程序能及时启动,保障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时效性。
(2)医学会受理鉴定后,5日内通知双方提交材料,当事人10日内提交。明确了双方在鉴定材料准备阶段的时间节点,有助于高效推进鉴定工作。
(3)医学会在收到材料45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书,规定了鉴定工作的完成期限,避免鉴定过程拖延。
(4)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赋予了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利,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提醒:
医疗事故鉴定各环节有严格时间要求,当事人需及时关注并按规定提交材料。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20 23:0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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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且需鉴定时,要严格在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把有关材料交给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应在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所需材料。当事人则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
(三)医学会需在接到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书。
(四)若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要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2025-03-20 21:1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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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若需鉴定,应在决定受理日起5日内把材料交医学会组织鉴定。
2. 医学会受理鉴定后5日内通知双方交材料,当事人收到通知10日内提交,医学会收到材料45日内完成鉴定并出鉴定书。
3. 当事人若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
2025-03-20 19:3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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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需鉴定时,5日内交材料给医学会;医学会受理后5日通知当事人交材料,当事人10日内提交,医学会45日内完成鉴定出报告;对首次鉴定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解析: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了医疗事故争议鉴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且需要鉴定时,要及时将材料交给医学会,保证鉴定程序及时启动。医学会在整个鉴定过程中起到组织和实施的关键作用,按照规定时间通知当事人提交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出具结果。若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果存疑,法律也赋予其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可随时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3-20 18:4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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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若需鉴定,会在受理决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将材料交予医学会。这一规定确保了鉴定流程能及时启动,提高处理效率。
2. 医学会受理鉴定后,5日内通知双方提交材料,当事人需在收到通知10日内提交。这明确了双方在鉴定前期的时间要求,保障鉴定能顺利获取所需资料。
3. 医学会收到材料后45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书,保证了鉴定工作的时效性。
4. 若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这给予了当事人救济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学会应严格按时间要求推进流程,当事人也应积极配合提交材料,以保障医疗事故争议能高效、公正解决。
2025-03-20 16:49: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