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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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设置冷静期是《民法典》的重要规定。夫妻若自愿离婚,需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再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一程序确保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2)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需持相关证件材料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3)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日,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双方若想完成离婚,需在这特定的时间段内完成申请。
提醒:协议离婚冷静期规则复杂,不同家庭情况可能有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以获取精准分析。
(一)若夫妻双方决定协议离婚,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里应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
(二)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在三十天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填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拿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四)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 依民法典,协议离婚设冷静期。夫妻自愿离婚,需签书面协议,一起到婚姻登记处申请。
2. 登记处收到申请发回执单起30天内,任一方反悔,可持证件到登记处撤申请,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核实后发确认单,材料存档。
3. 冷静期届满30天内,双方没一起去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结论:
协议离婚存在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双方未共同申请离婚证也视为撤回。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协议离婚时,需签订书面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若一方不想离婚,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受理机关,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拿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申请材料也会存档。而且,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若未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离婚。如果大家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方面的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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