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详细沟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面对面交流、书面材料等方式,向员工详细说明劳动能力鉴定对其自身权益的重要性,比如明确告知员工这关系到能拿到多少赔偿。
(二)提供案件例子:找一些类似的工伤案件例子分享给员工,让员工直观看到进行鉴定和不进行鉴定的不同结果。
(三)心理疏导:了解员工拒绝的真实原因,若是有顾虑,帮助其解决担忧的问题,进行心理安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员工不愿做劳动能力鉴定,会影响自身权益与工伤处理。用人单位有责任跟员工讲清鉴定的重要性,这关系到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的确定。
2.员工若仍拒绝,已认定工伤时,因无鉴定结论确定赔偿金额,赔偿计算易起争议,可单位不能强迫。
3.因员工拒鉴致待遇无法确定,仲裁或法院可能酌情判定赔偿,但有不确定性,单位应做好沟通引导。
结论:
员工不愿做劳动能力鉴定会影响自身权益与工伤处理,用人单位有告知义务且不能强迫,处理时存在赔偿争议及不确定性,应做好沟通引导。
法律解析:
劳动能力鉴定对确定员工工伤待遇至关重要,像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都依此确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员工说明其重要性。即便员工拒绝,已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时会因无鉴定结论导致赔偿计算有争议,且不能强迫员工鉴定。若因员工拒绝致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仲裁或法院虽会酌情判定赔偿范围,但结果不确定。所以用人单位要尽力沟通解释,引导员工配合。若用人单位或员工在工伤处理、劳动能力鉴定方面有困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把握自身权益和义务,合理合法处理相关事宜。
员工不愿做劳动能力鉴定确会对自身权益和工伤处理流程产生影响。这一鉴定对员工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应享工伤待遇的确定。
对此,有以下措施建议:
1.用人单位应积极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向员工说明劳动能力鉴定的重要性,通过实例等方式,让员工明白其与自身权益紧密相连,如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的确定都依赖于此。
2.若员工依旧拒绝,即便不能强迫,用人单位也可寻求工会等第三方介入沟通,协助做通员工工作。
3.为防患于未然,在日常管理中,用人单位可加强工伤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员工对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处理流程的认知,让员工提前了解其意义,避免后面出现拒绝鉴定的情况,确保工伤处理流程顺利进行,保障员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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