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如何的鉴定为工伤,我还可以要求酒店给我赔偿其它的费用吗?
[律师回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主要是看您的受伤情况,职工依法被认定为工伤,但劳动能力鉴定未达伤残等级,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医疗康复费用、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
职工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除上述未达伤残等级也可享受的停工留薪期待遇、护工费、医疗康复费用、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外,还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经鉴定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以上回复,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