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强险区分被保险人有责和无责情况进行赔付。有责时,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分别为18万元、1.8万元、2000元;无责时,对应限额为1.8万元、1800元、100元。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伤者相关费用,超出部分,有责任的车主按事故责任比值承担。
2.解决措施和建议:
车主应充分了解交强险赔付规则,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降低自身赔偿风险。
发生事故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配合其进行理赔流程,确保伤者能及时获得赔偿。
相关部门加强对交强险赔付规则的宣传,提升公众知晓度,避免因不了解规则产生纠纷。
法律分析:
(1)交强险赔偿区分被保险人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有责时,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分别为18万、1.8万和2000元;无责时,对应限额为1.8万、1800元和100元。
(2)事故发生后,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伤者的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财产损失等费用。
(3)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若车主有责任,需根据事故责任比值承担赔偿责任。如车主负主要责任,通常承担70%80%的赔偿比值。
提醒:
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区分责任情况,注意交强险不同限额规定。不同事故责任比值对应赔偿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发生事故后,应先判断被保险人是否有责。若有责,交强险按照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的限额赔偿伤者;若被保险人无责,则按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00元、财产损失100元的限额赔偿。
(二)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若车主有责任,需根据事故责任比值承担赔偿。如车主负主要责任,承担70%80%的赔偿比值。
(三)车主平时应详细了解交强险赔付规则,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配合其完成理赔流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1.交强险赔付分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有责时,死亡伤残赔18万,医疗费用赔1.8万,财产损失赔2000元;无责时,死亡伤残赔1.8万,医疗费用赔1800元,财产损失赔100元。
2.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伤者的伤残金、医疗费、财产损失等。超出部分,若车主有责,按事故责任比值赔偿,如主责承担70%80%。
结论:
交强险在被保险人有责和无责时赔付不同,先由交强险在对应限额内赔偿伤者相关费用,超出部分车主有责任时按事故责任比值承担。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的赔付区分被保险人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被保险人有责时,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分别为18万、1.8万、2000元;无责时,相应赔偿限额为1.8万、1800元、100元。事故发生后,先由交强险在对应限额内对伤者的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财产损失等费用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若车主有责任,就需按照事故责任比值承担赔偿责任,像车主负主要责任,一般承担70%80%的赔偿比值。在实际生活中,交通事故赔偿情况复杂,若您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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