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娄底法律咨询 > 娄底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夫妻有份吗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夫妻有份吗

周* 湖南-娄底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3.31 13:30:28 300人阅读

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夫妻有份吗

其他人都在看:
娄底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娄底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父母清清楚楚地表明只把房产送给儿子一个人,那这房子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夫妻当中的另一方可没权利去分割它。不过,如果在赠与合同里没有明确地说只是赠与儿子,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受到赠送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应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重点就在于父母在赠与时到底有没有明确地表示只给儿子。要是明确说了只给儿子,那儿子就能把这房产保留为自己的个人财产;要是没明确,到了离婚的时候,配偶说不定就有权利要求去分割这房产。这里得注意,具体的情形那得依据实际的赠与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的考量,可不能一概而论,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025-03-31 14:31:12 回复
咨询我

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那房产就属于儿子个人财产,夫妻中另一方没份;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夫妻就都有份。要确定归属,关键看赠与时有否明确约定。若有争议,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2025-04-09 07:18:21 回复
咨询我

一般情况下,若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儿子一人,该房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夫妻另一方无权分割。但如果在赠与合同中未明确说明只赠与儿子,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产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键在于父母赠与时是否明确了只给儿子。如果明确只给儿子,儿子可保留该房产为个人财产;若未明确,在离婚时,配偶可能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需注意,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的赠与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2025-03-31 16:47:41 回复
咨询我

如果父母清楚地表明只把房产赠与给儿子一个人,那这房产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夫妻当中的另一方是没权利去分割的。不过要是在赠与合同里没有特别说明只是赠与儿子,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持续期间,一方受到赠送的财产一般都应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重点就在于父母在赠送的时候有没有明确说只给儿子。要是明确了只给儿子,那儿子就能把这房产保留为自己的个人财产;要是没有明确,到了离婚的时候,配偶就有可能有权利要求去分割这房产。这里要注意,具体到底是怎么回事,还得依据实际的赠与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一起综合判断。

2025-03-31 16:26:26 回复
咨询我

父母明确表明只把房产赠与给儿子一个人,那么这处房产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夫妻当中的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去分割它的。
然而,如果在赠与合同里没有清楚地说明只是赠与儿子,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持续期间,一方所受到的赠与财产一般应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重点就在于父母在赠与时有没有明确地表示只给儿子。要是明确只给儿子了,那儿子就可以把这处房产保留为自己的个人财产;要是没有明确,在离婚的时候,配偶就有可能有权利要求对这处房产进行分割。这里要注意,具体的情况得依据实际的赠与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的判断。

2025-03-31 16:23:54 回复
咨询我

这就好比爸妈有个宝贝房子,他们要是明确说了就只给儿子一人,那这房子就妥妥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夫妻里的另一方可没权利去分割。但要是在赠与合同里没说清楚只给儿子,按照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产一般就得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关键就在于爸妈赠与时到底有没有明确只给儿子。就好比爸妈买了个大礼包,明确写了“此礼包只给儿子”,那儿子就能把这个“大礼包”(房子)独吞;要是没写清楚,那在离婚的时候,配偶就有可能跳出来说要分这个“大礼包”。不过,具体到底咋整,还得根据实际的赠与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仔仔细细地判断。

2025-03-31 14:44:45 回复
查看其他1位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婚后父母赠与房子给儿子。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儿子,则属于一方的财产,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指明或者共同财产界定不明,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属于个人财产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婚后父母给子女购买不动产即使主观愿望就是给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一般都不明确说明给自己子女,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否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不明,在实际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证据说明是只赠与给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次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对父母赠与子女房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就认为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就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这样的规定笔者也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如果父母是给夫妻共同的赠与不动产所有权可以同时写夫妻二人的名字,这样也这样规定的出台有利于纠纷的公平解决。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1、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