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事故伤情轻微、赔偿明确且双方能达成一致,可不做三期鉴定,直接协商赔偿事宜。
(二)当双方对三期期限及赔偿有争议,或伤情复杂难以判断三期时长时,应进行三期鉴定,由专业鉴定机构确定期限,为赔偿提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进行三期鉴定有助于确定这些合理费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1.交通事故不一定要做三期鉴定,三期是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是否鉴定得看具体案件。
2.若事故伤情轻,赔偿项目和数额明确,双方能就三期及赔偿达成一致,就不用做鉴定。
3.要是双方对三期期限和赔偿有争议,或伤情复杂难以判断三期时长,做鉴定就很必要。专业机构确定期限,能为赔偿提供依据,助法院确定合理数额,保障双方权益。
结论:
交通事故并非必须进行三期鉴定,是否鉴定取决于具体案件情况。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的确定对赔偿数额有重要影响。若事故伤情轻微,赔偿项目和数额明确,双方能就三期及赔偿达成一致,不进行三期鉴定也可。然而,当双方对三期期限及赔偿存在争议,或伤情复杂难以直观判断三期时长时,进行三期鉴定十分必要。专业鉴定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的三期期限,能为赔偿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有助于法院确定合理赔偿数额,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如果您在交通事故赔偿中遇到关于三期鉴定及赔偿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1.交通事故不一定要做三期鉴定,是否鉴定需依具体案件判断。当事故伤情轻、赔偿明确且双方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及赔偿能达成一致,就无需进行鉴定。
2.若双方对三期期限和赔偿有争议,或者伤情复杂难以直观判断三期时长,进行三期鉴定就很必要。专业鉴定机构依据标准和规范确定三期期限,能为赔偿提供客观科学依据。
3.建议在事故发生后,双方先积极沟通协商赔偿事宜。若无法达成一致,且存在对三期时长的争议,及时申请三期鉴定。这有助于法院确定合理赔偿数额,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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