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个姑姑有我爸爸宅基地房子的使用权吗,现在私人老板包地,以前大伯跟爷爷分了户的,我爸宅基地上的房子是我爷爷的名字,但是爷爷是跟着我爸,我爸一个户口,爷爷去世房子后房子也是我爸爸重建的?
[律师回复]在你描述的这种情况下,两个姑姑一般没有你爸爸宅基地房子的使用权。分析如下:
- 从房屋建设角度:房子虽原来是你爷爷的名字,但你爷爷去世后你爸爸进行了重建。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谁出资重建,房屋应归谁所有。重建行为使得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由原来可能属于你爷爷的遗产转变为你爸爸的财产。
- 从继承角度:假设房屋是爷爷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你奶奶不在世等情况下,你爸爸、大伯和两个姑姑都有继承权。但你爸爸重建房屋的行为可视为对房屋的重大投入和改造,且你爸爸与爷爷在一个户口,共同生活等因素也可能使你爸爸在房屋分配上有更大的权重。况且在实际重建后,可视为其他人对房屋权利的一种默认放弃。
- 从宅基地使用权角度: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本集体组织成员身份获得。你大姑已经有宅基地,通常不能再对你爸爸的宅基地房屋主张使用权;小姑不具备村集体身份组织,一般也无法获得该宅基地房屋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