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合同过期,一般效力终止,对双方无法律约束力。
2.若到期后一方按原合同履行,另一方接受,视为以实际行动延续合同,原约定有效,属不定期合同,双方可随时解除,但要给对方准备时间。
3.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接受,合同过期即失效。此时继续占有承包物,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或侵权,受损方可要求返还或赔偿。
结论:
承包合同过期后一般效力终止,但若一方继续履行、另一方接受则视为延续为不定期合同;若一方不履行且另一方不接受,合同过期即失效,继续占有承包物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或侵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到期后效力本应终止。但当承包合同到期,一方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另一方予以接受,这实际上是双方以实际行动延续了合同关系,原合同约定依旧有效,只是转变为不定期合同,双方都能随时解除合同,不过要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要是一方不履行原合同义务,另一方也不接受继续履行,合同自过期时就失去了效力。在此种情况下,若一方还继续占有承包物等,就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或侵权行为,受损方有权利主张返还或赔偿。如果大家在承包合同过期后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承包合同过期后效力并非绝对终止。一般情况下合同效力终止,对双方无法律约束力。但存在特殊情形,若一方继续按原合同履行,另一方接受,可视作以实际行为延续合同关系,原合同约定有效,不过是不定期合同,双方能随时解除,需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若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不接受继续履行,合同自过期时失效,此时一方继续占有承包物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或侵权,受损方可主张返还或赔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合同到期前,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是否续签,明确权利义务。
2.若延续合同关系成为不定期合同,双方在解除合同时要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对方。
3.若出现一方继续占有承包物构成不当得利或侵权情况,受损方应及时收集证据主张自己的权益。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承包合同过期后效力终止,对双方不再有法律约束力。
(2)特殊情形下,当承包合同到期,一方继续按原合同履行义务且另一方接受,可认为双方以实际行为延续合同关系,原合同约定依然有效,不过是不定期合同,双方都能随时解除,需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
(3)若一方不履行原合同义务,另一方也不接受继续履行,合同自过期时失去效力。此时若一方继续占有承包物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或侵权,受损方可主张返还或赔偿。
提醒:承包合同过期后情况复杂,不同履行状况对应不同法律后果,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情况。
(一)若一方继续按原合同履行,另一方接受,原合同约定继续有效,不过是不定期合同,双方随时能解除,但要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若想稳定合作,可重新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二)若一方不履行原合同义务,另一方也不接受继续履行,合同过期即失效。若一方继续占有承包物,受损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合同、占有事实的证明等,主张对方返还或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这说明即使原承包合同过期,若双方以实际行为继续履行,可视为合同以新的不定期形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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