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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要在现场调查开始的10天内,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是涉及交通肇事逃逸,会在找到肇事车辆和司机后的10天内制作。
2.如果需要检验、鉴定,要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后的5天内制作认定书。
3.当事人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以上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要重新委托。重新检验、鉴定只能一次,期限和前面规定一样。
2025-04-07 21:33: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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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不同时间规定,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重新检验、鉴定经批准可进行一次,期限按规则计算。
法律解析: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不同情形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有明确要求。正常情况按现场调查时间计算,逃逸案件以查获肇事方为节点,涉及检验鉴定的以结果确定时间计算,这是为了确保事故认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重新检验、鉴定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救济途径,但为避免程序拖延,限制了次数。了解这些规定能让交通事故当事人清楚知晓自己案件的处理进度。如果您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遇到相关疑问,不知如何应对,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4-07 20:3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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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明确时间规定。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若涉及检验、鉴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2.当事人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重新委托,且重新检验、鉴定仅限一次,期限按上述规则算。
3.为保障认定工作规范高效,公安机关应严格遵循时间要求,加强内部监督。当事人要清楚自身权利,若对结果有异议及时按程序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4-07 20:20: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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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确保及时对事故情况进行认定。
(2)针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需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的十日内制作认定书,保障受害者能及时获得事故认定结果。
(3)当需要进行检验、鉴定时,要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认定书,体现了在涉及专业鉴定时,认定书制作也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4)当事人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重新委托,但重新检验、鉴定仅有一次机会,且期限按上述规则执行。
提醒:当事人应留意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若对检验、鉴定结果有异议要及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具体案情不同处理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4-07 18:4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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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普通事故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完成,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完成。
(二)涉及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认定书。
(三)当事人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重新委托,且重新检验、鉴定只有一次机会,期限按上述规则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5-04-07 16:54: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