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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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口头遗嘱的生效前提是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像生命垂危、遭遇重大灾难等,在此情况下无法采用其他形式订立遗嘱。这种危急情况是口头遗嘱存在的必要条件,若没有该情况,口头遗嘱便不能成立。
(2)必须有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遗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符合见证人的条件。这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公平性,避免因利益关系影响遗嘱的效力。
(3)若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形式立遗嘱,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去效力。这体现了更正式遗嘱形式优先于口头遗嘱的原则。
提醒:订立口头遗嘱情况特殊,实际操作易产生纠纷。不同情况对应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要订立有效的口头遗嘱,首先要确保自身处于危急状况,像生命垂危或者突然遭遇重大灾难,没办法用其他形式来立遗嘱。
(二)找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些见证人得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且和遗嘱没有利害关系,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他们的利害关系人不能当见证人。
(三)如果危急情况解除了,能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形式立遗嘱了,那之前立的口头遗嘱就没用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遗嘱人需在危急状况下,像生命垂危、突遇重大灾难,没办法用其他方式立遗嘱才行。
2.得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能对自己行为负责,还和遗嘱没利益关系,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相关利益人不能当见证人。
3.危急情况没了,遗嘱人能用书面或录音录像等立遗嘱,那之前的口头遗嘱就无效。都满足,口头遗嘱才有效,继承时按其分遗产。
结论:
口头遗嘱需在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危急情况消除后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时才具法律效力。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设立口头遗嘱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当遗嘱人处于生命垂危、突遇重大灾难等危急状况,无法采用书面或录音录像等其他形式立遗嘱时,可订立口头遗嘱,但必须有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遗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若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形式立遗嘱,之前的口头遗嘱就会失去效力。这一系列规定是为了确保遗嘱能真实体现遗嘱人的意愿,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若你在遗嘱相关方面存在疑问,想了解更多法律细节,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口头遗嘱需严格满足法定条件才具法律效力。处于危急情况、有合格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未消除时遗嘱才有效,这能确保遗嘱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愿,维护继承人合法权益和财产分配公平。
2.具体条件包括:遗嘱人要处于生命垂危或突遇重大灾难等危急情况,无法用其他形式立遗嘱;需两个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遗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若危急情况消除,遗嘱人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等形式立遗嘱,之前的口头遗嘱无效。
3.为避免纠纷,立遗嘱人应尽量在情况允许时采用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见证人要清楚自身责任和义务,确保见证过程合法合规。继承人应尊重遗嘱人的意愿,按合法有效的遗嘱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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