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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不合格归谁管,想了解对于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我应该向哪些机构投诉?
如果遇到建筑材料不合格,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也可以找消费者协会帮忙协调处理。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购买凭证、检测报告等,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直接采购问题:找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 工程质量问题:向住建局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投诉; 法律维权:保留证据后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建议优先通过行政投诉解决,若涉及复杂纠纷可结合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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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房屋拆迁后,所得的建筑材料归谁?问题解答如下,1、此合同文本主要适用于建筑材料租赁。2、“履行地点”必须填写为承租人住所地,不应当填写为“工程项目所在地”或具体的地名。此约定是涉诉后确定案件管辖权的直接依据,对案件的处理至关重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填写为“出租人住所地”或具体的地名。3、第二条“租赁期限”中一般不宜约定为具体的日期,也不宜约定“到期后续签合同”等类似条款。目前已发现因工期拖延,合同到期继续使用租赁物没有续签合同被索赔大额违约金的情况。准确的租赁期限应当以签收至归还租赁物时为准。4、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中,其他约定空格中可以填写其他具体的租金结算方式,但此条不得再对任何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在第七条。5、第五条“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中,租赁期间通用物资的维修保养责任由承租人负责。6、第六条“租赁物损坏赔偿责任”中,赔偿责任处理方式一般可以列表说明赔偿范围和计费办法。7、第七条“违约责任”中,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只应向出租人支付欠付租金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违约金,不得随意提高违约金支付标准,由于长时间拖欠出租人租金的情况比较普遍,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数额设定上限为5。已多次发生由于约定“不按时支付租金、运费、损坏赔偿金,每逾期一日向出租人支付逾期金额0.5(甚至5)”,导致被索赔巨额违约金的案例。8、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中,争议由“承租人所在地铁路运输”管辖,也可以修改为由“承租人所在地”管辖,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约定为由“出租人所在地”管辖或类似条款。目前已经涉诉多数租赁合同纠纷案均是由于管辖被确定在对方所在地,对方当事人通过,动辄冻结、划拔款项,损失巨大。同时,也发现出租人在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中更改管辖约定,争夺管辖权的现象,应十分注意。9、多次发现出租人在与我方签订合同时,以本单位有内部规定为由,强烈要求使用其提供的不公平格式合同签约;或在其与外包队签约时,以外包队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没有履约能力为由,要求我方加盖公章或提供担保等,在使用各种方式诱使我方与之建立合同法律关系后故意造成欠付租金的事实,并突然向我方索赔大额违约金。而外包队往往以我方为合同主体和诉讼主体,自己不承担责任为由,一走了之,应引起高度重视。
你好,建筑材料检测委托合同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监督注册号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培训合格证号施工单位见证取样培训合格证号工程地址及联系电话送样日期样品名称使用部位品种规格商标生产厂家质保书编号代表数量样品数量样品状态要求检测项目水泥□胶砂强度□细度□安定性□标准稠度□凝结时间其它:检测依据:□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其它:砂石□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其它:检测依据:□JGJ52-2006《普通砼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其它:外加剂□含固量(含水量)□水泥净浆流动度□氯离子含量□砂浆减水□抗压强度比□减水率□凝结时间□密度(细度)□含气量□PH值检测依据:□GB8076-1997《砼外加剂》其它:土工□含水量□密度□击实□压实系数其它:检测依据:□GB/T50123-199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其它:
专业解答若工程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出现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验收合格则代表建设单位认同工程质量。非主要部分和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作业方承担保修,不视为违约。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承包商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等。
律师解析 建筑材料租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此合同文本主要适用于建筑材料租赁。 2、履行地点。 3、租赁期限。 4、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 5、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 6、租赁物损坏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律师解析 如果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势变更,例如建筑材料猛涨,致使原来签订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履行合同,则显失公平,法律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价格。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律师解析 建筑材料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开头写明承租方和出租方的基本信息、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正文写明租赁的建筑材料、材料概况、双方职责及有关配合事宜、费用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结尾双方签字确认,署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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