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乐山法律咨询 > 乐山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个人

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个人

李* 四川-乐山 合同纠纷咨询 2025.04.27 15:17:07 373人阅读

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个人

其他人都在看:
乐山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乐山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需遵循一定规则。若合同有约定管辖且不违反级别与专属管辖规定,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无约定时,线上交付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线下交付以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有履行地约定的从其约定。
2.解决措施与建议:
-遇到网络买卖合同纠纷,首先仔细查看合同,确认是否存在有效管辖约定。
-若合同无有效管辖约定,区分交付方式。若为线上交付,可向买受人住所地法院起诉。
-若为线下交付,向收货地法院提起诉讼。这样能准确确定管辖法院,顺利推进纠纷解决程序。

2025-04-27 20:18: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有两种情况。若双方约定管辖,且不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就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可让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明确纠纷解决的法院。
(2)若没有约定管辖,对于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线上交付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线下交付的以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若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按约定处理。这种规定便于确定管辖法院,也与网络交易特点相适应。
(3)个人遇到此类纠纷,先查看合同有无有效管辖约定;无约定时,线上交付向买受人住所地法院起诉,线下交付向收货地法院起诉。

提醒:
遇到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权时,要仔细审查约定管辖是否有效。不同案情可能导致管辖法院确定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4-27 19:05:15 回复
咨询我

(一)遇到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第一步先查看合同中是否存在有效的管辖约定,若有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就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二)若合同没有管辖约定,要判断交付方式。如果是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就向买受人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三)若不是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也就是线下交付的情况,则向收货地的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5-04-27 17:37:14 回复
咨询我

1.若网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了管辖,且不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2.没约定时,线上交付标的的合同,买受人住所地是履行地;线下交付的,收货地为履行地;合同有约定履行地的,按约定来。

3.个人遇到纠纷,先看合同有无有效管辖约定;无约定,线上交付向买受人住所地法院起诉,线下交付则向收货地法院起诉。

2025-04-27 16:11:3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个人遇到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有有效管辖约定依约定确定管辖法院;无约定时,线上交付向买受人住所地法院起诉,线下交付向收货地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有明确规则。若合同中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当没有约定时,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若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若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若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则遵从约定。这意味着遇到此类纠纷,可依据这些规则来确定起诉的法院。如果在处理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时,你对管辖权的确定还有疑问,或者对整个纠纷的处理不知如何下手,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4-27 16:01:59 回复

【案情】2017年5月,钟某在天猫购物平台的“某龙电器专营店”购买一台电视机,后发现卖家使用“只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服务”的广告标语,认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属于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购买的欺诈行为,遂以该电器专营店构成欺诈为由,起诉至钟某收货地即合同履行地的甲法院,请求赔偿其三倍的货物价款。某龙电器专营店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店所有宝贝均在描述模板中注明,下单购买即视为默认接受被告方住所地所在法院为第一审理法院,该案应移送某龙电器专营店所在地乙法院审理,甲法院无管辖权。【分歧】甲法院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管辖权协议属格式条款,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可主张无效。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的解释》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的规定,甲法院作为收货地即合同履行地,具有管辖权。另一种观点认为,某龙电器专营店已在宝贝描述中对管辖权做了约定,虽然该条款为格式条款,但该店已经尽到了提醒的义务,协议有效,该案应移送乙法院审理。【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大多数不会对服务协议认真阅读,而是直接点击同意,更不会注意到管辖条款夹杂其中,这些条款虽为黑色字体但字体较小,且未置于突出位置,易为用户所忽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消费者可主张该管辖协议无效。本案中,某龙电器专营店在所有宝贝描述模板中均说明如出现纠纷,“买卖双方均同意以被告方住所地所在地法院为第一审理管辖法院。当您点击购买视为您默认并接受该管辖条约的约束,否则,请勿下单购买。”该管辖权约定用的是黄底及红色加粗醒目字体,且置于每个宝贝描述的模板中,与一般消费者容易忽视的服务协议约定存在显著不同,该店已经尽到了对消费者的提请注意义务,不属于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的法律规定情形。所以,笔者认为双方在管辖协议有效的情形下,应遵守协议,移送乙法院管辖。这就是网络购物纠纷管辖的解答。

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关于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的管辖情况主要有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既可以向买受人住所地/收货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前述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