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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软件工程师劳动合同范本以及是否可以采用“综合工时制”

泽** 江苏-徐州 劳动合同咨询 2018.03.15 10:21:07 22人阅读

你好,急需一份软件工程师劳动合同范本,还有软件工程师老同合同是否可以采用“综合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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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时制度,综合工时或不定时肯定不能同时执行,但不管执行哪个都是需要取得劳动部门的正式审批方可执行的,若你看到公司给你的劳动合同除了软件工程师劳动合同范本以外的“综合工时制”,你要先问清楚你们公司经过了审批没有,如果是审批过,那可以执行综合工时甚至是不定时。如果没有审批,那只能执行标准工时,企业自己约定的无效。

2018-03-15 10:2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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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软件工程师劳动合同范本如下:
用人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员工姓名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新劳动合同范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新劳动合同范本)
七、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劳动纪律
八、劳动合同范本的履行和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2018-03-15 10:2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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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逾期交货(包括技术资料)的,  ()逾期在日以内的,每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在日以上日以内的,每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每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参考法规:  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到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本案中老李的工作是跑长途运输。对运输公司而言只要确保了老李这样的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可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而不必遵守标准工时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工时制的职工,工作时间尽管不受标准工时制度的规范,但是用人单位亦要采取适当方式,确保该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到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本案中老李的工作是跑长途运输。对运输公司而言只要确保了老李这样的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可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而不必遵守标准工时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工时制的职工,工作时间尽管不受标准工时制度的规范,但是用人单位亦要采取适当方式,确保该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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