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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缴纳了起诉费,法院不给退起诉费

张** 湖南-永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18.03.16 18:51:57 167人阅读

我是原告,也是胜诉方,当初说好的胜诉以后法院会退起诉费,但是现在法院不给退起诉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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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2018-03-16 19:05: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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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申请退还诉讼费申请书去找法院,要是符合条件的话法院是应该退还的。
法院诉讼费退费手续及流程
在撤诉、调解结案以及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况下,会发生诉讼费退费的情况。
因为法院不允许律师代领退还的诉讼费,因此诉讼费原则上只能由诉讼费缴纳乙方本人领取。因为法院再相关手续的要求上要严于其他单位,所以,不少当事人在办理诉讼费退费时,为推个几百块钱,跑个三四趟都未必能办事办成,怨声载道。有些当事人嫌麻烦就不要退还的诉讼费了。我想,那是因为您的律师没有给您介绍清楚退费手续和退费流程的缘故,凭空为您增加了负担。
笔者现在就一般情况下的诉讼费退费手续及流程进行讲解,请认真记录:
一、诉讼费退费手续:
1、本人(注意:只有本人已经死亡或者无法行动的情况下,才可以由近亲属代为领取)持本人身份证;
2、诉讼费缴费票据原件,如果原件丢失,退诉讼费会比较麻烦。
3、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这些文书上都会载明诉讼费退还给谁,退还多少。
二、诉讼费退费流程:
1、准备好上述材料;
2、法院不给退起诉费给主办法官打电话约好时间,找他签字“同意退费”;
3、主办法官签字后,跟主办法官询问,是否需要主管副院长签字。
如果需要,询问主管副院长电话及办公室,在哪?
4、如果不需要主管院长签字,或者主管院长已经签了字,询问财物室什么时候办理退费,财务室电话多少。
(注意:法院财务室不是天天都有人的,能有的法院财务室只有每周的某一天有人。例如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只有没有星期四上午财务才办理退费,石家庄长安区法院只有星期二才办退费手续。
所以必须先问清了,免得白跑一趟。)
5、以上手续都办好了,也知道财务那天办这事,办事之前先给财务打电话,他到底在不在。如果没人接电话,不要去,财务室没人。接了电话,确认他上班了,好告诉他你几点到。
6、去之前,务必再核对一下身份证、缴费票,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是否带了,否则少一样东西,都办不了。虽然没有密码,但绝对严格。少一样都办不成。

2018-03-16 18:53:5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现金罚款,因此,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对员工进行了现金罚款,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因为罚款是一种经济处罚,涉及对公民财产权的剥夺,什么行为该被罚款,应该由谁来进行罚款,这些只能由法律来规定。换言之,罚款是一种法律处罚措施,既然如此,它便只能针对违法行为,而不能针对违规行为。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虽固然有错,但只能采取批评、检讨、处分、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措施,单位没有权力对他们进行罚款。  单位可以依据绩效考核制度,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达标的员工扣发奖金,这不属于罚款.  同时法律有规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但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单位动辄对员工进行罚款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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