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了三个月后去职,薪水少发,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渠道要回拖延薪水和赔偿金:
1、去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当地劳动仲裁调节委员会申请仲裁。
3、去当地法院打官司,依法开具支付令。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商定和国家限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量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延或者未足量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能够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诉讼讼。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准则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或者国家限定及时足量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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