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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如何证明土地是自己的

陈* 甘肃-金昌 土地承包咨询 2025.06.17 13:24:58 312人阅读

土地纠纷如何证明土地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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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土地归属,可参考以下途径:
有土地权属证书,它是直接有力证据,详细登记了土地各项信息。

没有权属证书,提供土地承包、出让等合同,证明基于约定获得土地权益。

收集历史使用证据,如照片、生产记录、税费凭证等,体现长期使用土地。

寻找证人证言,像村委会证明、邻居证言等,证实土地使用和权利情况。

存在争议时,可申请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查确定权属。

2025-06-17 19:0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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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土地归自己可多途径收集证据。土地权属证书是直接有效证据,其登记的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利人等信息,证明力强。

若没有权属证书,可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出让合同等相关合同,证明基于合法约定取得土地使用、收益等权利。

收集历史使用证据也很重要,如历年土地使用照片、农业生产记录、缴纳土地税费凭证等,能证明长期持续使用土地。

寻找证人证言,像村委会证明、邻居证言等,可证明对土地的使用状况及权利情况。

若存在争议,可申请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确定土地权属。建议平时注意保存相关合同、使用证据等资料,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2025-06-17 17:2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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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证明土地归自己可通过土地权属证书、相关合同、历史使用证据、证人证言等方式,有争议时可申请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土地权属证书是证明土地归属的直接有效证据,它详细登记了土地的关键信息,具有很强的证明力。若没有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出让合同等能表明基于合法约定获得土地相关权利。历史使用证据能体现对土地长期、持续的使用情况,证人证言则从侧面证明使用状况和权利情况。当出现土地归属争议时,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进行调查并确定权属。如果在土地归属证明方面你遇到了难题或者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准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6-17 15:22: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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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有土地权属证书,因其明确登记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利人等信息,可直接作为有效证据证明土地归属。
(二)没有权属证书时,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出让合同等相关合同,能证明基于合法约定取得土地使用、收益等权利。
(三)收集历史使用证据,像历年土地使用照片、农业生产记录、缴纳土地税费凭证等,证明长期持续使用该土地。
(四)寻找证人证言,如村委会证明、邻居证言等,证明对土地的使用状况及权利情况。
(五)存在争议时,申请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查处理,确定土地权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5-06-17 14:4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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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土地权属证书是证明土地归属的直接有力证据,证书上清晰登记着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以及权利人等重要信息,能明确土地的归属。
(2)在没有权属证书的情况下,土地承包合同、出让合同等相关合同也有重要作用,它们能表明基于合法约定取得土地的使用、收益等权利。
(3)历史使用证据如历年土地使用照片、农业生产记录、缴纳土地税费凭证等,可证明长期持续使用土地的事实,对证明土地归属有辅助作用。
(4)证人证言包括村委会证明、邻居证言等,能证明土地的使用状况及权利情况。
(5)若有土地归属争议,可申请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以确定权属。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同土地类型和情况可能适用不同的证明方式,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06-17 14:43:05 回复

1.您咨询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2.首先,您方有权对自家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因此,您家的土地,您家享有占有、适用、收益的权利,您家可以进行种植并且取得种植所得的出产物;3.其次,您有权要求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不动产或者动产的被他人侵占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因此,您有权要求侵占您土地的一方,返还土地并且恢复到原状;对于无法恢复到原状,或者给您带来其他损失的,您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4.最后,关于树木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因此,如果买树的人在购买树木的时候,不知该树木不属于出售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并且也交付了树木的,那么买树的人就取得了树木的所有权,您不能要求买树的人返还树木,而只能要求出售人赔偿损失;但如果买树的人不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您可以要求买树的返还树木,或者可以要求卖树的人赔偿损失。

在实践中在没有的情况下,无论是追讨拖欠的工资,还是遭到非法解雇解雇,都涉及到一个如何证实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的问题。并非唯一能够证明彼此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只要你具备以下几种证据,同样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诉: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从客观上说,以上证据只要具备也可单独成立,但是为了避免“孤证”效力打折扣,建议应尽可能多地提供相关的证据,相互印证。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通俗地说,即是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的证据,譬如说申诉单位扣发工资、拖欠工资、未补偿、未缴纳保险费等等,如何证明这些损害事实的确存在呢这时,你当考虑提交相关的加班未补偿的证据,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出工人员名单出工人员劳动天数及应得工资额的证明、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等等。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出具证明,致使劳动者没有及时领取失业金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的,劳动者也应保留相关的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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