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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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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问问律师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自始无效

蔡* 海南-省直辖 收养赡养咨询 2018.03.23 10:04:48 25人阅读

我前段时间遇到点事情是关于判决手痒关系收养这件事情,我想了解一下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自始无效这件事情请帮忙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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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其收养类型主要有: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私法收养和公法收养;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有效收养和无效收养;生前收养和遗嘱收养。也可以依法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

2018-03-23 10:1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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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院主持调解,原告认为已无法与被告生活下去,坚决要求解除与被告的收养关系,但被告却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调解无效。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自始无效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在庭审中的陈述、原告

2018-03-23 10:05:48 回复


1,宣告死亡不引起收养关系结束的法律后果。养父母与养子女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享有与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权利义务。
2,在法律上收养关系的结束,只能由双方收养关系解除而产生。
4,如果收养人死亡后,被收养人又被其他收养时,才引发原收养关系的结束。
相关规定:《民通意见》规定:
38.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 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因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缔约过失而导致合同无效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解除并不是自始无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条件成就合同解除,还有法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况。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
  可以参照《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应当向提讼,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第七条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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