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购房者买房后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房屋遗产继承法”这样专门的法律。
虽然房屋成为遗产后,在办理过户等手续时,程序较一般财产要复杂、繁琐,需要的资料也更多。但是,作为财产,房屋在继承问题上与其他财产的条件是相同的,依据的法律也是《继承法》,而没有“房屋遗产继承法”这样专门调整房屋继承问题的法律。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房屋继承也不外乎这两种情形。所不同的是,房屋属于不动产,如果涉及境外或者外国人,按照《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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