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您好,关于东营市工伤鉴定十级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多少钱工伤的处理应先申请工伤定,再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再进行具体数额的索赔。10级工伤所得的赔偿: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另外,单位是否为你购买了社保,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且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
二、东营市工伤鉴定十级依据是什么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gt;2cm2;3)全身瘢痕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gt;30%者;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2)足背植皮面积gt;100cm2;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上以者;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7)双眼矫正视力≤0.8;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23)晶状体部分脱位;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26)外伤性瞳孔放大;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28)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30)铬鼻病(无症状者);31)嗅觉丧失;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33)一侧颞下凳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36)鼻中隔穿孔;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39)开胸探查术后;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41)胰损伤保定治疗后;42)脾损伤保定治疗后;43)肾损伤保定治疗后;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45)卵巢修补术后;46)输卵管修补术后;47)乳腺修修补术后;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49)慢性轻度磷中毒;50)工业性病Ⅰ期;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52)减压性骨坏死Ⅰ期;53)一度牙酸蚀病;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保险公司不承担垫付和赔偿责任,造成第三人死亡并且驾驶人负交通事故的主责或全责。但还存在一种情况,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除了垫付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部分外,那么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从机动车外的第三人相对于机动车处于弱势地位。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或无证驾驶。这导致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一样,交强险是否应向驾驶人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这时在可以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该驾驶人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为了保障第三人的人身安全及事故发生后得到补偿的可执行性及保险分担社会风险而设立了交强险这一强制保险的立法目的出发,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主动向受害人的家属赔偿。这里所说的“致害人”指的是谁,除了该免责条文之外的其他交通事故,尤其是保险会所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规定有驾驶人醉酒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由此条可见。对于这个问题争议很大,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醉酒驾驶,成为交强险拒赔的最突出的理由,但该条同时规定了,最终的实际赔偿者还是醉酒驾驶人,是不是醉酒驾驶的驾驶人,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后,人民判决交强险赔偿的案例占多数,不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是起一个垫付作用,交强险应当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交强险对于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部分。但是当驾驶人赔偿后。那么问题就出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只规定了“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于交强险保险免赔拒赔的规定。这是否意味着。对于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部分,如果回答是肯定的,保险公司肯定是拒赔,对于医疗费用这一块、无证驾驶,更为严格,即便存在醉酒驾驶的情况,“醉酒后驾驶”较之“饮酒后驾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争取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后。对于醉酒驾驶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驾驶员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的赔偿问题上,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纵观人民司法实践。在这种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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