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不匹配的,用人单位需打印出申请表,并附上诊断证明、婴儿出生证及计划生育证明到社保机构申领。
由于生育津贴系统需匹配生育医疗费用相关信息,用人单位需指引其员工先完成其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再行申请生育津贴。
此外,生育津贴必须是员工在深圳定点医疗机构记账或市外发生生育医疗费用已办完保险的才能匹配。
深圳生育津贴不匹配,考虑是公民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时候部分资料无法达到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例,例如购买社保的月份不够,或者相关的报销还没有处理,应该直接咨询相关的社保负责人。
2018-04-01 22:24:00 回复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根据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按照本通知规定,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五条,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根据上海市《关于申领本市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已先行支付的费用。扩展资料: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生育津贴的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专业解答深圳员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三年内,需凭有效证件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申领生育津贴。请注意,津贴申请须由用人单位在员工产假期满后提出。逾期将无法申请。
专业解答深圳生育津贴标准根据职工上一年月均工资和所需假期天数计算。正常分娩享98天假期,剖腹产或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由公司先承担,后向社保局申请。特殊情况可直接向社保局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派遣协议等。
专业解答深圳生育津贴申领时限为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后三年内,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单位网上服务平台申领,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注意,用人单位需在员工产假结束后才能在该系统完成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专业解答深圳员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三年内,需凭有效证件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申领生育津贴。请注意,津贴申请须由用人单位在员工产假期满后提出。逾期将无法申请。
专业解答深圳生育津贴申请流程:分娩后三个月内提交材料至单位,填写《深圳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单位月底前递交申请至社保机构,津贴发放至单位后转交个人。需满足条件:单位连续缴纳九个月生育保险,足额缴纳,符合计划生育法规。准备材料包括社保卡、准生证、出生证明等复印件及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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