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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生育津贴在系统申请不匹配,考虑是公民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时候部分资料无法达到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例,例如购买社保的月份不够,或者相关的报销还没有处理,应该直接咨询相关的社保负责人。
职工生育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参保人员应于怀孕后12周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现居住地或户籍地基层定点服务机构联网办理待遇登记。因特殊原因不能联网办理的,应及时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出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2、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在接到参保人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及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医疗费用明细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符合规定的费用拨付到参保人个人社保卡账户或定点医疗机构。
2018-04-02 16:0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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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应于怀孕后12周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现居住地或户籍地基层定点服务机构联网办理待遇登记。因特殊原因不能联网办理的,应及时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出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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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2 16:05: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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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参保人员应于怀孕后12周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现居住地或户籍地基层定点服务机构联网办理待遇登记。因特殊原因不能联网办理的,应及时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出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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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6 10:37: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