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南阳法律咨询 > 南阳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借条属于合同法范围吗?如果借款人违约按照借条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30%合适吗?如果

借条属于合同法范围吗?如果借款人违约按照借条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30%合适吗?如果

ask****616 河南-南阳 合同效力咨询 2018.04.03 10:45:45 1026人阅读

借条属于合同法范围吗?如果借款人违约按照借条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30%合适吗?如果走法律途径要求支付30%违约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吗?谢谢律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阳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南阳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1269条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但是法院会进行调整,因为关于民间借贷法律有最高额的限制性规定,超过最高额法律就不予保护了,所以关于百分之30的违约金,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合适的

2018-04-03 10:57:20 回复
咨询我
1563774517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南-南阳 咨询解答:6183条

你好,如果借条明确约定百分之三十违约金,是可以的。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同时证明对方违约。

2018-04-03 11:33:03 回复
咨询我
1863937985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南-濮阳 咨询解答:414条

你好,按照合同起诉就行了

2018-04-03 11:20:57 回复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172611条

你好,可以这样约定

2018-04-03 10:51:38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对于延迟违约金的适用范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惩罚性违约金的适用,与实际损失无关,人民不能根据实际损失来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了合同违约金的法律制度。从其逻辑关系来看,是以补偿性违约金为原则,以惩罚性违约金为例外的。该条第三款专门作出特别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一规定直接可以显示出,惩罚性违约金绝非损失赔偿额的预定,债权人除可以请求违约金外,还可请求本来的约定给付(继续履行债务)或代替给付的损失赔偿(填补赔偿)。须要注意的是,此处的“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应当解释为针对迟延履行的纯粹的惩罚性违约金。法律在这里允许惩罚性违约金。
因而在债务人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在享有惩罚性违约金请求权的同时,还可以主张履行请求权,如果因债务迟延履行受到损害,则仍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迟延赔偿)。因此,就惩罚性违约金而言,由于并非为损失赔偿,所以违约金的发生不以损失的发生为必要,无需举证损失。更不能依据实际损失的多少,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调整。

对于延迟违约金的适用范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惩罚性违约金的适用,与实际损失无关,人民不能根据实际损失来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了合同违约金的法律制度。从其逻辑关系来看,是以补偿性违约金为原则,以惩罚性违约金为例外的。该条第三款专门作出特别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一规定直接可以显示出,惩罚性违约金绝非损失赔偿额的预定,债权人除可以请求违约金外,还可请求本来的约定给付(继续履行债务)或代替给付的损失赔偿(填补赔偿)。须要注意的是,此处的“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应当解释为针对迟延履行的纯粹的惩罚性违约金。法律在这里允许惩罚性违约金。
因而在债务人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在享有惩罚性违约金请求权的同时,还可以主张履行请求权,如果因债务迟延履行受到损害,则仍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迟延赔偿)。因此,就惩罚性违约金而言,由于并非为损失赔偿,所以违约金的发生不以损失的发生为必要,无需举证损失。更不能依据实际损失的多少,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调整。

定金罚则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当事人行使定金罚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定金的书面约定,包括定金的数额、定金的支付期限、定金的性质; 2、定金已经支付,否则定金合同不生效; 3、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印花税票是什么
35744人阅读

印花税也是税种之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那么印花税票贴在哪里,印花税票是什么它又有何作用,房产证上的印花税票是干什么的,印花税票鉴别方法有那些?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来解一下吧!

安全保证书
11154人阅读

在我们生活中一直都在提安全这个词,那么安全保证书模板怎么写,装修安全保证书有些什么内容?线路安全保证书如何看呢,这些和我们自身有着很大关系的保障书,我们又了解多少?下面就来给大家作详细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担保合同无效
8222人阅读

担保合同在债务债权纠纷中十分重要,那么担保合同在那些情况下无效呢,例如担保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担保合同的管辖的范围是多久,以及担保合同怎么公证?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审查合同
5552人阅读

合同是我们工作、生活中使用广泛的工具之一,审查合同的合法行也十分关键,那么审查合同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是什么,审查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审查合同的技巧和方法有哪些呢,以及如何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货物运输合同客体
3803人阅读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运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那么货物运输合同的印花税率怎么算,货物运输合同的客体是什么,货物运输合同的管辖权是归属于谁,以及货物运输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有那些?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