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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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殊主体的诉讼管辖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被监禁者。被监禁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监禁一年以上的,由被监禁地或人民管辖。其实,以前被劳教者也属于特殊主体,由于11月15日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废除了劳教制度,故在此仅列被监禁者。
(2)军人。一方当事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
行政诉讼中,房屋登记机构为债务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债权人不服提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债权已办理预告登记的; (2)债权人为抵押权人且房屋转让未经其同意的; (3)人民依债权人申请对房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已通知房屋登记机构的; (4)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与债务人恶意串通的。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管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管辖: (1)请求房屋登记机构履行房屋转移登记、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职责的; (2)对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 (3)对行政复议改变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另外,当事人以作为房屋登记行为基础的买卖、共有、赠与、抵押、婚姻、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无效或者应当撤销为由,对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先行解决民事争议,民事争议处理期间不计算在行政诉讼期限内;已经受理的,裁定中止诉讼。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会成为案件焦点,那么子女抚养权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子女抚养权变更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是案件的核心,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呢,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有哪些,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在签订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子女抚养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什么以及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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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为你介绍监护权变更的有关知识,未成年子女和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都需要在监护人的陪伴下生活,那么监护权变更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监护权变更协议怎么写,以及监护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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