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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ask****677 福建-福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18.04.10 16:24:41 2人阅读

土地使用权适用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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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0 16:34:1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土地使用纠纷诉讼时效有限制吗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土地使用纠纷诉讼时效有限制吗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诉讼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众所周知,民法上的诉,有多种如确认之诉,侵权之诉、给付之诉、合同之诉、债之诉、侵权之诉等等。理论上对此至今也有广泛的不同观点。虽在理论上未作统
一,法律上也未作统一规定,但目前广泛接受并审判实践普遍作法是确认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
为什么会有不同的观点,这在于:
(1)、《民法通则》仅规定了权利不行使而丧失的期间,并未规定那类行为(诉)属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行为(诉)。换句话说,只要权利存在而权利人未行行使权利都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2)、时效制度本身是实体法范畴,而不是程序法上的权利,权利人只有通过法律认可的形式提出请求,实体权利才有胜诉的可能。
(3)、在诉讼中,诉讼时效的客体是请求权,即原告要求的赔偿给付请求或确认请求。而“请求权”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是针对人民或其他有权机关,故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在适用诉讼时效上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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