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如果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可处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醉驾(危险驾驶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也就是说,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体内酒精含量没有过分高于醉驾标准(这一条已经不符合,185应该算是过分高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阻碍检查、认罪态度良好等,可以视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法院可以在一个月到两个月拘役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的情节,适当增加刑罚。因此判几个月或者是不判,还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没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基本上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或者1~2月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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